太谷县人民医院是一所“二级甲等医院”,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医护水平,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稳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差额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职位全部为专技岗位,其中:临床医学12名(其中含服务基层专门岗位3名)、医学检验1名、药剂2名、口腔1名、放射技师1名、护理6名。详细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
品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太谷县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在太谷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具有太谷县户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核准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于2016年12月2日在太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6年12月11日至12日
地点:太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正东道102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表请自行从太谷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属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考生须如实、准确的填写就业情况,除提供上述要求证件材料外,还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除需提供上述要求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退伍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岗位核减及调整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即可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合格线(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如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少于招聘岗位,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并调剂到护理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果在报名期限内无人报考,则将招聘名额核减或取消并调整到临床医学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4、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2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总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生理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16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太谷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 40%。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告。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如笔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若面试人数不达3名,以实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5、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太谷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职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6、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太谷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满5年后方可按照规定进行调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监督与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54-6223005(县人社局事业股)
0354-6232886(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354-6228358(县人社局监察室)
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均通过以下网址进行发布:
太谷县人民政府网(www.taigu.gov.cn)
报名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附表:
2016山西晋中太谷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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