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医科大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学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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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23内蒙古医科大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学校本部)已发布,面试时间:2023年8月28日。®文档大全网现将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1+N”补充招聘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考生务必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地点,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北方人才大楼(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兴安南路与双河路交汇口向西200米,公交路线:可乘坐34路、78路、202路至惠民街站,向西步行400米至北方人才大楼)。

  三、面试方式、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方式

  校本部教师、教辅岗采取传统方式进行教学试讲,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参加面试人员按指定题目进行,时间为15分钟。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3年8月26日下午16时-17时到北方人才大楼(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兴安南路与双河路交汇口向西200米)一楼大厅领取试讲题目。

  (二)面试程序

  1.抽签: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进行封闭管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2.面试:工作人员按顺序引领应聘人员进入相应的面试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首先要说明自己的抽签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漏姓名、毕业院校等相关个人信息。

  3.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并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

  5.考生离场:考生拿到成绩单后,立即离开面试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硕士及以下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须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其他事项

  1.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由专人统一管理。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本次面试将进行全程录音摄像。

  2.除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外,候考室内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应聘人员在候考期间不得询问和面试有关的问题,不得离开候考室,去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3.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考生不得穿戴有标志性或具有职业特点服装进入考场,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考生进入考场后需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5.考生只能使用资格复审时选择的语言作答,不得混用,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和聘用后,在招聘的任何阶段、试用期间和聘用后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71-6653056

  此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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