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内蒙古乌兰察布普通高中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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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乌兰察布市教育局了解到,关于2022年内蒙古乌兰察布普通高中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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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


  为落实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要求,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经研究决定,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和北师大集宁附中三所优质高中2022年秋季在全市范围内单独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和城镇低保户家庭子女,且中考成绩在450分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招生40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生14人和北师大集宁附中招生40人。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和初审。由考生自主申请,填写《乌兰察布市普通高中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1日-12日到旗县市区教育教育股报名初审。


  (二)复审、认定。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民政局和乡村振兴局对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和认定,复审、认定通过后,相关部门在《申请表》加盖公章,于7月13日中午12时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三)录取。按照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原则,市教育局对报名学生成绩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后,按考生填报志愿,依据中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名单在全市中考录取第一批次统招前公布。


  四、优惠政策


  凡被三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正式录取的学生同等对待,并免除三年住宿费。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工作协调,确保审核标准规范准确,审核程序严谨有序,审核结果公平公正。


  (二)加强招生宣传。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做到符合条件的考生宣传全覆盖。


  (三)严肃违规查处。各旗县市区要严守招生工作纪律,驻局纪检监察组要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乌兰察布市普通高中招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计划申请表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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