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 导语】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进入面试阶段,为了让考生及时获悉相关面试事宜,今天®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2022年国家文物局补充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供各位考生的查阅,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方面的资讯,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国家文物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7月20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并签字确认,发送电子邮件至rsch@ncha.gov.cn。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2.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7月20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rsch@ncha.gov.cn。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7月20日17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sch@ncha.gov.cn(邮件名称为“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提交材料”)。所有文件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压缩包文件名称同邮件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见附件4)以及聘用合同或其他可以明确事业编制身份的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见附件4)以及报名推荐表(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复印件,确有困难的,最迟可于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街道出具的待业说明(见附件5)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形式为现场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办公楼。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惠新西街北口站下,由B出口出站后向东走900米即到。所有考生请至6022房间报到、候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本机关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
7月25日21:00前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并告知体检地点。体检于7月26日进行,入围体检人员于26日早8:30到达体检地点,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面试考生需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在京核酸检测报告及行程绿码,并填写《疫情防控书》(见附件6)。凡经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是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请考生及时了解北京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等方面政策,提前规划行程,配合铁路、民航、客运等交通部门的健康检查,服从防疫工作要求。
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二)面试为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联系,手机等通讯工具将统一管理。不得违规使用手机、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生自行安排食宿。
(四)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出现变化,我们将相应调整面试时间等事项并及时告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应第一时间联系我司。
联系方式:010-56792009(电话)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查看附件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参加面试确认书(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同意报考的函(样式)
5.待业情况说明(样式)
6.疫情防控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