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招聘# 导语】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新郑分院)是由新郑市政府全额出资兴建的二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事业单位),位于新郑市中华南路与炎黄大道交叉口向南2000米。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采用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由郑州市中心医院全面管理。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17:00止。---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您提供的信息,欢迎阅读。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结清社保等各种关系。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专业
1.医疗、医(药)技岗位
需求专业: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康复科、中医科、老年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功能科(超声、脑电、肌电、心电)、病理科、检验科、输血科、临床营养等153人。
2.护理、助产岗位
需求专业:护理、助产共178人。
3.其他岗位
病案编码员2人。
(二)招聘类别及条件
1.临床、医(药)技专业实用型人才
(1)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本科以上学历;
(3)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5年,副高职称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主管技师),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临床、医技、药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本科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表现特别优秀的药学和医技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3.护理人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护士资格证或已经通过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
(4)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病案编码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编码技能水平合格证书)优先;
(4)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及所附材料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将以下报名材料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招聘邮箱:XZFYRLZYB@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专业意向”,如:李明+医疗岗位+功能科。
1.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请登录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根据应聘岗位及专业下载填写对应报名表。其中:
①医疗岗位下载附件1-1填写《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医疗、医技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②护理岗位下载附件1-2填写《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护理、助产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③其他岗位下载附件1-3填写《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其它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其他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按医疗、护理、检验等岗位分别命题,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科目,取消该专业本次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由郑州市中心医院、新郑市卫生计生委、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专业面试、现场答辩等多种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试工范围人选。考察试工人名单将在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公示。
五、考察试工
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试工范围人选。
试工期限一个月,试工结束后由相关专业科室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签署是否合格意见书。
六、体检
试工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医院岗位工作要求执行,体检包含心理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试工、体检资格或考察、试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将在郑州市中心医院和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实行员额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档案由新郑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符合“369人才工程”、“智汇郑州”的人员,医院将积极协助其享有相应的补贴和政策。
八、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九、咨询电话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371)56829015
联系人:芦老师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招聘登记表f.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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