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婚姻绿卡移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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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 导语】结婚移民美国的方式是比较合适新婚夫妇,那么美国婚姻绿卡的移民要求有哪些呢?想必是不少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文档大全网一起来看看美国婚姻绿卡的移民条件!欢迎阅读。



1.美国婚姻绿卡移民条件


  如果配偶之前在美国的身份有限制或者曾经出现过问题,就会使得问题复杂化,但是这种情况下配偶也可能通过和美国公民结婚获得合法 身份。例如申请人如果曾经是J-1(访问学者)身份在通过婚姻拿到绿卡之前必须得到豁免或者满足回原居住地生活两年的要求。如果申请人在美国目前没有合法 身份,那么其是否合法进入美国非常关键。如果申请人是持有有效签证或合法免签证入境,但是在美国超期居留,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递交移民申请之前千万不要出境,否则可能被禁止入境很长时间;如果申请人没有经过入境检查(inspection),私自进入美国,通常无法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调整身份,只有少数例外。如果可以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申请,通常需要在移民局做面试,美国公民和配偶必须同时出席,也可以聘请律师陪同面试。


  如果配偶拿到了临时绿卡,但是在头两年的婚姻期间感情出了问题,导致离婚,就会影响配偶拿到正式绿卡,因为正式绿卡的申请需要另一方的签字,这种情况下配偶可以考虑申请I-751豁免(Good Faith Waiver)。这种申请的关键是证明配偶和美国公民结婚时的感情是真诚的,而不是单纯为了获得绿卡。比较有力的证据是双方曾经生育小孩,或者曾经共同购买房屋。还可以提交联名银行账户,联名保险单据,共同报税,共同租房证明或共同旅行的证据等。


  如果在婚姻中配偶或者其子女曾经受到过美国公民的虐 待(abuse)或家庭暴力,配偶也可以考虑递交Extreme Hardship Waiver或者根据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VAWA)自己递交申请绿卡。具体的要求和移民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个别咨询。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虽然VAWA字面意思上是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但在移民法的层面上男性配偶也符合要求,只要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或子女被公民太太虐 待。申请VAWA要注意时间限制,一般要求申请人要在离婚后两年内提出绿卡申请。


  在申请婚姻绿卡的过程中,申请人自己如果不在美国境内,能否一样申请绿卡呢?无论哪种绿卡,都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绿卡资格申请(I-140/I-130),第二步是进行身份调整(I-485)。


  申请移民资格的时候,受益人(要想获绿卡的人)可以不在美国境内(庇护绿卡除外,申请庇护时当事人一定要在美国境内)。受益人可在自己的国家等候。等到移民资格批准,排期到了,受益人就可以在其国家的美国大使馆或指定的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的最后手续(面谈、体检、背景调查、申请资格最后确认等等)。


  而对于第二个步骤,主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在递交I-485时,不一定必须在美国国内。如不在美国国内,需要在主申请人申请同时,递交表格I-824(Application for Action on an Approved Application or Petition)。如果主申请人申请被拒,已缴纳的I-824的费用不退。


  按现行移民法,能够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I-485)的人包括下列情形:


  (1)职业移民申请人身份过期不超6个月者(包括非法打工不超过6个月)。


  (2)任何合法入境,保持合法 身份,没有违反移民法的人。


  (3)合法入境,但失去身份,或有其它违反身份的情形(如非法打工),但是系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未满21周岁之未婚子女)。


  (4)庇护获准者,无论是否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时间长短都不受影响。


  (5)受245i特别法保护者(2001年4月30日前有亲属或公司提交了移民申请或劳工纸申请;2000年12月21日必须人在美国)。


  属于以下情形者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1)持过境签证者、持海员签证者、免签者(90天内可以美国公民直系亲属身份申请);


  (2)I-94过期者(公民直系亲属等除外);


  (3)非法打工者(公民直系亲属除外);


  (4)持J-1/J-2签证,没有免除回国服务两年者(获豁免者或已经回国两年者除外);


  (5)已有移民法庭的递解令,尚未重新打开案件者;


  (6)持K-1签证来美但没有与公民申请人结婚的(如结了婚则可能离婚后与另外的公民结婚在美国调整身份);


  (7)已经是有条件绿卡身份的人;


  (8)某些外交或国际组织成员,除非签署放弃外交特权书;


  (9)已经在美国有超过6个月的非法居留,离开美国后又返回美国,无论是用了何种签证,移民局入境许可者(AP),获豁免者除外(Waiver)。


2.移民美国后的子女福利介绍


  一、美国移民子女可自由留美工作


  留学生在美国完成学业以后,首先要解决的是身份问题。美国F-1学生在毕业之后有一年的OptionalPractical Training (OPT)资格。


  如果学生在毕业后60天内仍未申请到OPT,就必须离开美国。拿到OPT签证后,寻求一份工作,再由雇主出面将F-1学生身份转为H-1B受雇身份。


  留学生持有H-1B签证可以边工作,边申请绿卡,但一般申请周期长达6-7年。并且每年有限配额以及采取抽签的模式将多数学生拒之门外。


  数据显示,2016年,美国大学外籍毕业生有14.3万人,中签率为15%,接受申请时间为一个半月;2017年,美国大学外籍毕业生有22.4万人,仅有65000个签证配额(另有2万个名额供获得美国硕士或以上学位的人才申请,不列入年度配额)。且预计申请大门开放五天后,即会出现超额,而一旦满额即会关闭申请。


  对比H1B的严峻形势,选择EB-5投资移民的子女则无需担心这个问题,获得绿卡后可以合法定居在美国工作或继续深造。


  二、美国移民子女易进


  拿到绿卡后的永久居民子女,将和美国公民享受同等教育,读美国的机会较留学生更大。


  一般,每年留学生招生人数约为总数的5%-10%,而且面向全世界招生。以哈佛大学为例,近7年来,每年仅录取7名中国留学生;90%-95%的名额留给永久居民或公民,每年录取的本土学生在2000名左右。


  三、美国移民子女学费可减免2/3


  美国全部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即零学费(贵族私立寄宿学校除外),学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在美国接受教育,比起美国当地居民,国际学生的学费则要高出很多。


  子女去美国留学四年本科算下来起码需要100万元人民币,但本地学生费用仅仅是国际生的三分之一,并且当地学生还可以申请助学金。


  此外,拿到绿卡身份后,子女可免去签证申请,自由畅行;申请各种类型的学生贷款,减轻负担;享受更多奖学金和就业机会等。总之,美国移民对子女教育意义非凡。这也是为什么选择移民美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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