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监察委网站]2019云南省红河县监察委员会招聘启事

副标题:2019云南省红河县监察委员会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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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9云南省红河县监察委员会招聘启事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6月6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报名无效),©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体能测评、笔试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留置场所留置对象的看护工作的人员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县监委和县人社局按政策规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两年一签。红河县监察委员会负责管理及教育培训看护人员。

  (二)待遇标准:聘用人员工资每月4000元/人(含“五险”),食宿自理。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纪律观念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4.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

  3.法律、会计专业类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接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但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人、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纹身者;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6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红河县莲花大道体育馆众创空间(盛达人力)。联系电话:0873—4591199,李建雄(15287373317);白毕周(15750094885)。

  3.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其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本人出具的委托书);

  (2)须持报名人员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红河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招聘看护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登录在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红河县监察委员会网站(http://www.hhxjw.gov.cn/)和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进行下载;

  (3)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具有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等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15日。

  2.体能测评地点:地点待定。

  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

  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其中一项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成绩现场予以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体能测评时,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待定)进行测评。

  (三)笔试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试。

  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红河县监察委员会网站(http://www.hhxjw.gov.cn/)及梦想红河微信公众号公告通知,或《准考证》记载。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6月16日至6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到红河县莲花大道体育馆众创空间(盛达人力)办公室领取。

  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原则,男性前32名、女性前8名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笔试测试成绩分别按男性前32名,女性前8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领导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底完成。

  2.面试地点:待定。

  (五)成绩占比

  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0%

  (六)发布总成绩

  总成绩测算结束后,在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红河县监察委员会网站(http://www.hhxjw.gov.cn/)发布。

  发布时间:2019年6月底完成。

  (七)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体检

  1.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其中,下列2项体检内容必须包含在内。

  (1)体表瘢痕: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2)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其他疾病。

  (九)确定聘用人选

  拟招聘人员经考察政审通过和体检合格后,于2019年6月底前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公示

  根据相关招聘程序的选拔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红河县监察委员会网站(http://www.hhxjw.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后,与红河县盛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合同实行二年一签(合同期内考起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自行解除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二)试用

  留置监管看护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缴纳五险,工资按每月2500元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核发正常工资,缴纳五险。

  出现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属实;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和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或个人放弃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笔试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成绩公示及招聘期间的相关信息,将统一发布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红河县监察委员会网站网站(http://www.hhxjw.gov.cn/),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明、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红河县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红河县监察委员会2019年招聘看护人员报名表.docx


2019云南省红河县监察委员会招聘启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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