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0名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100名,其中教育系统全额事业编制45人,卫生系统事业编制45人(全额17人,差额28人),其它全额事业编制10人,具体详见《长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招聘简章》,报考卫生专技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笔试,不受招聘岗位限制,不占招聘岗位指标,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标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30名,招聘人员为县教育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教育事业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自行解聘,在合同期间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企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以上招聘名额中,其中2个岗位(见《招聘简章》)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未满35周岁(1998年10月19日以前至198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可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限制,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男1966年 10月19日以后出生,女1971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都可报考。
6、户籍不限。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招聘岗位对专业有明确要求的,可参照山西省2016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专业素质测试)、面试(说讲课、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闻媒体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长治日报》、长治县政府网、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长治县电视台、《今日黎都》等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为: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xrs.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24:00登录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规定时间按网络提示同意书条款后提交报名申请(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需提供书打印件并签字确认,一经聘用,书将装入本人档案),认真填写《长治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长治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一经聘用,将以登记表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有工作经历、兵役、人事代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将不予认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到2016年10月25 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在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红底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30KB),并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13〕223号),每人60元。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公示各岗位报名人数,凡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名结束后两日内由考生自愿调剂岗位。报考人数虽然超过3人,但不达岗位数相应要求报考人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按要求减少招聘岗位并公告。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说讲课、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教育系统考生重点测试应试人员所报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报考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申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说讲课、专业技能测试)环节。面试(说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报考教育系统文化课教师考生(含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考生)考试分笔试与说讲课两个环节。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考生考试分笔试、专业素质测试、说讲课三个环节。
1、报考文化课教师考生(含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考试及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为《专业知识》成绩。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
(3)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比例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达1∶2招聘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该岗位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②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村官证明及人事代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以及《长治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以及《长治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入闱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说讲课人选,不再递补。
(4)说讲课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说讲课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说讲课,说讲课满分100分。具体说讲课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通知。
(5)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说讲课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仍并列者,同时入闱下一环节。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考生考试及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与文化课教师相同)。
(2)笔试成绩查询(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与文化课教师相同)。
(3)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比例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达1∶3招聘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该岗位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②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村官证明及人事代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以及《长治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入闱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专业素质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4)专业素质测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专业素质测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专业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为本专业的实践操作技能与知识,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素质测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说讲课
确定说讲课人员名单的方法:按笔试成绩40%与专业素质测试成绩30%之和高低顺序,以学段和学科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两项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说讲课环节。说讲课满分成绩100分,具体说讲课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6)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素质测试×30%+说讲课成绩×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仍并列者,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二、报考卫生系统专技岗位工作人员考生考试分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报考医学专技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医学基础理论》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每科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医学基础理论》×60%。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
(3)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比例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达1∶2招聘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该岗位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进行资格复审。
②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村官证明及人事代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以及《长治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入闱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4)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达60分者,不予聘用。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医学基础理论》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医学基础理论》成绩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三、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申论》×60%。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
(3)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比例1∶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达1∶2招聘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该岗位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②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村官证明及人事代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以及《长治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入闱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以《申论》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申论》成绩仍并列的,共同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上一环节最后一名出现共同进入下一环节情形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其缺额不再递补。无正当理由自行放弃的考生,5年内不得报考长治县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考录长治县公务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其政审考察视为不合格。
(七)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自主选择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人员参加同岗位总成绩排序依序选岗,并签字确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动(五年内辞职、解聘人员档案满五年后方可流转)。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但档案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流转。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报考教育系统考生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卫生系统专技岗位考生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报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招聘人员为长治县教育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教育事业同等条件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标准执行,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自行解聘;如重新聘用,将通过考试考核形式进行聘用,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再聘用。
四、招聘纪律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县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阻碍招聘工作进行。对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纪、违章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本次招聘工作由专职纪检干部全程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8089245(县纪检委),0355-8089243(县人社局纪检室)。
五、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长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5-8089240,0355-808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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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治县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招聘简章.xls
长治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2016山西长治县事业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