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宁区语文一模_2017年上海长宁区公办小学招生排序实施细则

副标题:2017年上海长宁区公办小学招生排序实施细则

时间:2023-10-29 12:15: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2017年长宁区公办小学招生排序实施细则

根据《2017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现就公办小学招生排序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二、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度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按序安排:

(一)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二)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台湾适龄儿童(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携行子女

长宁区教育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上海长宁区公办小学招生排序实施细则.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0ld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