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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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 导语】美国移民的申请要求多半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那么移民条件有哪些呢?这是很多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文档大全网一起来了解了解美国移民条件有哪些,欢迎阅读。




1.美国移民条件有哪些?


  1、美国移民条件有哪些,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国居住5年。这是取得入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5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国,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国住所的证明。


  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入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国的居留时间。在美国实际居留的时间至少3年,起码要达到法定期限的一半,才能向美国 移民部门提出入籍的申请。


  2、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部门提出入籍的申请。


  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国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国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入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国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国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3、在提出入籍申请时,必须是在美国已连续居住5年的最后半年里,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6个月的时间。


  4、入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在美国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16岁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国公民,这时,可随同父母自动取得美国国籍。但16岁至18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独立申请入籍。


  如果未满18岁的孩童,其父母当中有一名是美国公民而一名是外国人时,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满18岁之前代其申请入籍。


  5、必须具备初步的英语读、听、说和写的能力。入籍的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部门工作人员以口试方式,入籍申请者要用英语回答有关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方面的知识。以此来考查入籍申请者英语的实际表达能力。


  此种试题由美国政府印刷并公开出售。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口试时未能合格,允许申请者在一年以内还有两次补考机会。如果申请人年龄超过50岁,并在美国居留时间达20年以上的,可以免试英语,可由本国语言代替。


  美国移民还对年龄已超过55岁,并已在美国取得永久居留权后又居留15年以上的申请人,也实行免考英语,并由本国语言代替。


  6、美国移民条件有哪些,必须在美国5年的居留时间里表现良好。美国移民法案规定,与他人有通*行为或重婚行为,或不尽抚养义务,以及有酗酒等,都属于品行不良,不能入籍。


  7、美国移民条件有哪些,必须对美国历史与宪法、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主要是对美国历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组织机构与权利的了解,以及对美国宪法原则和重要修正案内容的了解。


  8、申请公民身份者必须放弃原有的国籍,若仍想保有其原有国籍,则不能成为美国公民。


2.美国技术移民有年龄限制吗?


  美国没有像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那样的技术移民申请渠道。


  一般情况下,技术民工在获得美国工作机会后由公司替员工申请工作签证,员工在持有工作签证期间由公司替员工申请劳工证/永居等。


  对于技术民工,获得永居的前提是获得工签,而获得工签的前提是获得工作offer。而在年龄上,好像没看到具体的硬性要求。


  而加拿大/澳大利亚的技术移民是先申请技术移民,申请技术移民时,有无本地工作只影响打分但并不是必须的。


  所谓“职业移民”就是美国政府,根据美国的法律,允许任何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通过技术或特殊人才的资格,申请美国的合法永久居住权。


  按照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第一优先类是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第二优先类是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第三优先类是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类是特殊移民,第五优先类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


  根据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每年有140, 000个名额。这140,000个名额分别分配于五个优先类型。绝大多数职业移民申请都要求申请人向移民局提交I-140移民申请的表格。 部分职业移民的申请人需申请劳工证PERM,下面,我们将简单介绍职业移民的五个优先类型。


  职业移民申请


  .职业移民第一优先 (杰出人才EB-1):


  第一优先类型占用了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约40,000个。所有第一优先的申请都必须向移民局提交I-140申请表格。


  第一优先类型包括三个具体的分类:


  • 专业领域的杰出人才 EB-1(a):


  EB-1(a)申请中的职业人才应为在其专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很高成就的杰出人才。这些专业领域包括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要满足EB-1(a)的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人在其所在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希望未来继续朝此专业贡献于美国。申请人在进行申请时并不需要已经在美国获得具体的工作职位,但在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要进入美国并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进行工作。 这一类申请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也不需要雇主的支持。


  •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


  EB-1(b) 申请中的职业人才是指在国际上享有声誉的在某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EB-1(b)申请需要雇主的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Job offer)。通常,这个工作都是由大学或者其他类似的学院或科学研究机构提供,当然也可以由私人雇主提供。


  EB-1(b)要求申请人必须:


  •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者终身教学职位的,并由雇主支持申请;


  •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者教学经验;并且


  •在某一科学或学术领域获得国际性认可,有一定的个人成就国际性知名度;


  EB-1(b)的申请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进行这项申请时,未来雇主(如大学或其它研究机构)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跨国公司主管/经理EB-1(c):


  跨国公司经理/管理人员EB-1(c)类移民申请,主要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成为永久居民。


  EB-1(c)的要求如下:


  • 在过去的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他/她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


  • 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及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提供经常,连续,系统的商品和服务;


  • 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


  EB-1(c) 的申请也不需要劳工证,但是在申请时,未来雇主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了解更多关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的内容,请点击EB-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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