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9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文化馆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石浦文化馆;
2.岗位名称:文学创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汉语、文秘、文化事业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主持与播音、新闻与传播、信息传播与策划、传媒策划与管理专业,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摄影基础。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8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石浦文化馆二楼办公室(石浦镇凤栖路107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65983337。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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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石浦文化馆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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