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吉林省集安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公告【5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的通知》(吉牧医发〔2020〕54号)要求,有效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切实做好我市动物防疫工作,保障我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决定在我市实施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募人数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在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的通知》(吉牧医发〔2020〕54号)文件规定,我市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5名。
三、招募条件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应资料:
1.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作风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募对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从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三类男性群体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职业兽医、乡村兽医。
以上人员均可不做第一学历要求,只要符合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条件即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均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五、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任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为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疑难动物诊断与治疗、帮助制定免疫程序等);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市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结合我市实际,参与、指导和督导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及提出其他服务事项。
具体服务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中要求为准。
六、动物防疫专员聘用期限、待遇及服务期管理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用期限及待遇
此次招募的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在签订续聘协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由中央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项目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专项资金补助60%,市本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补助40%。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特聘计划实施中的人员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再签订续聘协议。
(二)特聘的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管理
1.建立人员档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比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建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个人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及时增补考核,奖惩等资料,保证档案资料全面准确反映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自然和履职情况,并将建档立卡相关信息报市、省局备案。
2.实施定期考核。按照服务期管理要求,坚持每半年组织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由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不少于3人或奇数位序的考核专家组,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基层动物防疫实际问题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按照“优秀、良好、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确定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档次,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优秀、基本称职”档次人员,可按补助总额的10%的比例上下浮动予以奖优罚劣。考核“不称职”档次人员要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合同)。同时考核结果可作为次年续聘的重要依据,优先续聘或停聘。
3.探索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差异化管理模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针对招募人员业务专长、能力素质以及服务任务不同,建立和实施招募对象差异化、服务合同差异化、绩效考核差异化、补助报酬差异化的管理模式,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材为岗用,用有所值,切实发挥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技术支撑作用。
七、招募程序
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考试、条件审核、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面向社会全程公开透明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为确保考试录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此次招录工作特邀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全程参与。
(一)发布招募公告
在集安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网址http://www.jilinja.gov.cn/)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集安市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在集安市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发送至jasmyglj@163.com。
咨询电话:0435-6222426
考生需仔细阅读《集安市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和要求,按要求上报本人签字的《集安市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1)。
(二)初审
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与市农业农村局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得报考本单位。
(三)笔试
集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确定笔试命题并形成试卷,并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审查及政审
审查时间会通过电话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需提供学历证明(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信息证明及复印件、三年以上工作信息证明和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面试
集安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对面试人员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在集安市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笔试60%加面试40%)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与费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时间: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集合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集安市农业农村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聘用人员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集安市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签订聘用协议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点击查看
集安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docx
2020年集安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2020年集安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集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6日
2020年吉林省集安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公告【5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