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执业药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天津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安排的通知

副标题:天津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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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6年度我市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邮寄及现场发放安排的通知

有关考生:

  现将2016年度我市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邮寄安排

  2016年度我市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邮寄网上预定工作已经结束,预计证书将于2017年5月5日左右寄出。办理邮寄业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证书寄出后登录证书网上邮寄系统(http://124.128.152.245/tianjinzs/PostReserve/index.aspx),在“我的订单”内查询邮件编码,根据邮件编码拨打11183或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址http://www.ems.com.cn)查询邮件投递进度,注意查收。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可拨打邮局电话022-24010288进行咨询。

  二、现场发放安排

  未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12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2、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3、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4、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5、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提前查询本人的报名序号(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进入“成绩查询”栏目,选择考试种类及年份进行查询),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天津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安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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