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主要从事协助处理后勤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遵守用人单位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
(六)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即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户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填写附件《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2023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相关资料(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经人社局就业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2寸彩色照片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流市城南一路七里36号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楼三楼307室报名。咨询电话:0775-6235718。请报名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五、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用工合同;
(二)购买社会保险;
(三)工资不低于北流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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