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广东考试服务网获悉,2018春季广东天河区第二批教师资格合格证书发放公告已公布,我区已顺利完成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第二批)的工作,现进行证书的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天河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第二批)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发证时间
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4日(周三至周五),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发证地点
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天河区教师进修学校6楼办公室一。
四、应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五、领证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委托书。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及时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三)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需在2018年9月3日以后另行预约。
(联系人:彭志锋,联系电话:85263069)
教师资格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考试类别: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考试内容:
省考: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凡已有或准备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
2018春季广东天河区第二批教师资格合格证书发放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