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在陕西的排名|陕西: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副标题:陕西: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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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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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上级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122

  在陕招生代码:8103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网址:http://www.xhtu.com.cn

  第四条学院简介

  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总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米,拥有现代化课堂、国内的高新科技一体化实验室集群,智能化、产学研一体的现代化校园。

  学院培育创新思维、动手能力强、具备复合交叉知识结构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形成了网络软件类、机械电子类、建筑类、财经管理类等特色鲜明的高新科技学科群。学院60余个实验室组成的校内试验实习基地,学生实践教学得到保障。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先锋大街东七路16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分管招生的院领导、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组成。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根据中省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管网:http://www.xhtu.com.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8028999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办法

  第九条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考生成绩达到本省(区)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可填报我院志愿,根据投档情况由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

  2.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根据投档位次依次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的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3.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按考生专业填报情况调剂;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4.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考生须体检合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一条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

  第十二条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补助200元—1000元/月。

  第十三条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应有关规定处理直至退学。

  第十五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教育部及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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