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7江苏录取分数线:2017年4月江苏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年4月江苏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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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医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各类医学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职者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备正高级职者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同前)。


(六)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未就业及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岗位表A(所招聘岗位以下简称A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扬州大学附属医院(http://www.yangzhouyiyuan.com/)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于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17年12月29日,附属医院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扬州大学将于每季度末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表B(所招聘岗位以下简称B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表。


1.A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4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30日16:00。


2.B岗位表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4月13日09:00-2017年4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13日09:00-2017年4月30日12:00;


B岗位报名结束后,启动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结束后,扬州大学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附属医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A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和2016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二)考试科目


1.A岗位考试科目为面试。面试按照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B岗位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yangzhouyiyuan.com/)进行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医院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者;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人事处、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2981199转80408、80409(医院)、0514-87971876(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史老师、丁老师(医院)、施老师(学校)


六、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4-82981199转56610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附件1: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A)


附件2: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B)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A).xls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B).xls

2017年4月江苏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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