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恩施州被处理的领导_2016年湖北恩施州宣恩县司法局招聘驾驶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湖北恩施州宣恩县司法局招聘驾驶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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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按照“公开、平等、自愿、择优”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招聘驾驶员(劳动合同制)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取得C1及以上驾照,具有五年以上驾龄(2011年10月1日前取得驾驶证);

2、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德,有较强的安全、服务、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具有汽修常识及相关技能;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

4、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5、退伍军人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责任方的;

5、身体残疾的;

6、面部、颈部、着短装身体其他*露部位有明显纹身瘢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驾驶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宣恩新闻网公布招聘计划、范围、条件和程序。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应试者持报名所须资料到宣恩县司法局四楼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人:张海勇,联系电话:13597803308。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正、副)、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体检结果报告单,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县司法局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试驾,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组织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查和试驾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四、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我县社平工资标准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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