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官网,2020山西省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校园招聘公告

副标题:2020山西省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校园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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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0山西省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校园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8:00-2020年4月3日17:0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名额、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太路西三巷1号。邮编:034000

  三、招聘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通过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网站(http://www.xzszjjcs.com)、中国计量大学就业创业网(https://jyb.cjlu.edu.cn)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24日至2001年3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4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8:00-2020年4月3日17:00。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并填写《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校园招聘标准化工程专业人才报名表》(前往公告附件下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通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提供学校开具的可以如期毕业、按期取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以上材料均扫描成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手机号,上传至电子邮箱xzzhjczx@163.com。

  完成报名后,在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资格审核完成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符合进入考试环节的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由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招聘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解决。考试分面试和笔试,若报考人数比例达1:5,增加笔试环节。若报考人数比例不达1:5,只面试,不笔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均为100分,用时100分钟。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二)面试

  若组织笔试,在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放弃,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报名人数不达1:5,直接组织面试,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评委由5名专家组成,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其余3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的最终成绩。

  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试。

  面试时长:10-2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70分,不达7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若不组织笔试,面试成绩为本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教师岗位可按教师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具体时间见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网站公告。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和方式按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要求进行。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忻州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签订合同提出放弃的考生,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

  九、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等环节,由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忻州市人社局指导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8637711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15135032023李先生

  监督电话:0350—8667629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0350—3333625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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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校园招聘标准化工程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2020年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校园招聘单位名额、岗位及要求.docx


2020山西省忻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校园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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