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供给学校
二、报名对象
非勒流学校学籍的勒流户籍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16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地点
有学位供给的学校。
五、报名材料
(一)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
(二)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六、资料审核
(一)各学校负责插班学生的资格审核。学校要认真组织转学插班评审小组成员审核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经办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复核人复核并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并做好转学插班评审小组会议纪要及签名确认。
(二)各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核及预录取名单汇总填写《勒流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清单汇总表》(按录取资格先后顺序排序),并于2023年6月27日前报送至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
七、学位安排和注册
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在2023年7月4日前把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学校。录取学校要安排专人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学校办理转学注册手续。学校在2023年7月8日前办理插班生转学注册手续。
八、说明
(一)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有余位的学校报名点报名。
(二)小学、初中新生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标准为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全街道学校严格按照班额标准、学位余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统筹安排转学插班学位。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余位数时,户籍生按照户口迁入勒流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确定入学名单。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四)勒流教育办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六)非勒流学校学籍的勒流户籍学生转学插班安排后如有余位再安排非勒流学校学籍的非勒流户籍学生。
(七)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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