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忻州师范学院(Xinzhou Teachers University)始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2000年批准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院为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确定的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8年6月顺利通过教育部首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良好”成绩。“地方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项目荣获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012年荣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坐落在佛教圣地山西省五台山脚下的忻州市区,距离省会太原70公里,距离五台山机场38公里。现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约500亩。图书馆藏书135万余册,电子图书45万余册,电子资源数据库18个。拥有先进的教师教育综合训练中心、计算机校园网络、多媒体电教系统、体育馆及各类专业实验室,能够满足学生的理论学习、实践和实训需要。学院新校区规划建设地址位于忻州市云中新区东侧,占地面积1600余亩。
【招聘计划】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调整的指导意见〉和下达2017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7〕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7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其中2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忻州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博士研究生由学院进行考核考察,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省人社厅审批。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年龄的计算办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专门规定外均以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学院主校区主楼9层人事处903室
4、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毕业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已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还须提供入党证明。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审核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专人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三)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2)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院校园网主页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为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4)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在笔试前一周左右组织成立命题阅卷组,并指定一名命题人员担任组长,命题人员应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骨干。命题阅卷工作实行全封闭管理,并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5)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6)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参加应聘笔试人员成绩。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于面试前一周,在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具体做法。同时,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3)面试前,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成立专业面试组,分别负责各类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每个面试组成员人数为5至9人(学院及主管部门的评委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4)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形式(其中音乐、舞蹈、体育各专业均增设专业技能测试),对应聘者教学技能、语言表达、知识水平、板书设计、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试讲内容提前一小时以抽签的形式告知本人,现场备课。试讲时间一般掌握在15分钟以内。回答问题不超过5分钟。
(5)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结束当天在学院考场外公布面试成绩,不得过夜。
(7)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学院校园网主页公示5天。
(8)面试全程录像。
六、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学院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学院校园网主页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得连续两年选择同一医疗机构)。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进行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在学院校园网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八、招聘工作纪律
1、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2、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学院校园网主页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负有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其他有关院领导担任。成员由人事处、院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
十、咨询
联 系 人:王老师 马老师 周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350—3339058
电子邮箱: xzsyr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xz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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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忻州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忻州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借章)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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