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公共卫生工作人员20名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并适合岗位要求;
3、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在35周岁以内;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共卫生、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的专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2-3年工作经历人员优先聘用。
岗位二:财政综合业务岗1名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并适合岗位要求;
3、年龄在30岁左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类专业;
4、中共党员,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薪酬福利:
1、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
2、正式录用后,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工资待遇4400元左右/月,缴纳五险一金,并提供工作餐、绩效考核奖金等完备的福利保障;财政综合业务岗工资待遇:缴纳完“五险一金”后每月2700元,并提供工作餐、带薪休假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四、用工形式:
录用的人员由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填写《个人简历模板》(见附件1)及《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whrc98@126.com(大小不超过5MB),附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如: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张杰,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不然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2、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7月17日12:00,以简历收到的时间为准。
3、初审:工作人员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考核。
4、考核:考核工作主要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含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注意接听电话通知。若因本人原因导致通知无法到位,后果自行承担。
5、咨询电话:027-82772755(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