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大圣-2018贵州凯里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吸收引进人才实施方案【27人】

副标题:2018贵州凯里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吸收引进人才实施方案【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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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8贵州凯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文档大全网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办法》、《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和凯里市事业单位2018年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凯里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决定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5名、急需紧缺人才12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引进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凯里市委组织部、凯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均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8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指定网站(见附件)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请考生通过拟报考职位对应网站关注引才有关信息。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或人才博览会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3月23日;


报名地点:凯里市,详情见附件7;


人才博览会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3月24日至3月25日;


人才博览会现场报名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黔东南展厅(贵阳市观山湖区会展北路)


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3月25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详情见附件。


人才博览会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考试环节。


各引才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审查后,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该岗位取消。


报考者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结论下达后,不再受理复查申请。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定,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8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截止2018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9.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政审考察工作可推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再开展(最迟不超过2018年7月31日)。


(七)聘用审批


经现场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八、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5-8261114 8653060


附件:1.凯里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2.凯里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3.凯里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4.2018年公开引进报名表填表说明


5.凯里市人才引进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及咨询电话


6.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凯里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引进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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