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卫计委、自治区藏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国家医学临床本科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确定的“5+3”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即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也是临床医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做好2016年自治区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次招生对象主要为2016年藏医学临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014—2015年毕业的藏医学临床专业本科生还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二、培训基地及培训方式
(一)培训基地
国家确定的藏医住院医师培训基地为:西藏自治区藏医院。
(二)培训方式
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按照《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进行培训。
1、理论学习:结合临床实际应用开展理论学习,内容包含专题讲课、藏医临床、紧密结合临床的藏医药基础理论、经典医籍以及开设若干与临床有关的法律法规、藏医辨证思维、医德医风等专题讲座。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必要的集中辅导和讲座。
2、临床实践:进行学科轮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三年。藏医专业硕士、博士毕业生未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毕业生,经过考核并结合其既往临床经历,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年,第二阶段为1年。
第一阶段为通科培训,主要在藏医内科、藏医外科、藏医妇科、藏医儿科、藏医外治(含藏医康复)、藏医骨伤、藏医五官等学科轮训,培养藏医临床工作能力,掌握相关的现代医学基本技能。
第二阶段以专科培训为主,根据学员预期从事的专业选择在相应的学科以及相关科室轮训,进一步提高藏医专科的诊疗能力,熟悉和掌握相关专科现代医学的基本技能,了解相关辅助科室的检查和诊断方法。
3、师承学习: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后,即确定一名藏医临床工作 8 年以上、主治及以上医师作为其跟师学习的指导老师。学员临床跟师每周不少于半天,并应当及时整理跟师心得和临床医案。
三、招生名额及报名方式
2016年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人数为77人。
请符合条件的藏医人员填写《培训申请表》并按要求上报地市卫生局审核。
请各地市卫生局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单位藏医人员填写和上报《培训申请表》,经审核后填写《汇总表》并将学员《申请表》和《汇总表》后务必于11月20日之前统一上报自治区藏医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自治区藏医院)。
《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3908917116@163.com
培训《申请表》、《汇总表》可从“西藏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
(下载方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页下方“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点击“西藏”—“通知通告”栏下载)
四、待遇和补助资金(一)待遇。对通过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3年培训期间通过考试可取得《藏医执业医师资格证》。
(二)学员的培训补助。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安排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培训费1万元,食宿补助2万元。
五、其他
国家卫计委、中央编办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明确: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联系人:才多 13908917116
电子邮箱:13908917116@163.com
附:1、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2、汇总表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