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等工作。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名,©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附件)序号1至5管理与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
2.《招聘简章》序号6至10专利预审与专利运营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3.《招聘简章》序号11知识产权研究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保护中心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月3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月3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月31日(含)以后出生。
5.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原则上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
6.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8.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被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9:00至2022年1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前通过易报名系统www.ecloudexam.com报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200KB以下)。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制。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保护中心将会同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及时通过易报名系统关注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于指定时间通过易报名系统www.ecloudexam.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舞弊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按4:6的成绩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招聘简章》序号1至5管理与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采用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同一岗位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招聘简章》序号6至10专利预审与专利运营岗位的应聘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笔试由保护中心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专业知识相关的专业英语英译汉和汉译英等,笔试时长2小时。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同一岗位根据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面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未进入后续程序的应聘者将不再通知。
2.面试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证件不齐、信息不实、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材料要求如下:
(1)《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携带户籍证明);
(4)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5)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有大学英语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除报名表外还需准备复印件各1份。
面试由保护中心统一组织,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招聘简章》序号11知识产权研究岗位的所有应聘人员均以面试方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检查报告送至保护中心。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体检不合格,保护中心将不予以聘用。应聘者因体检原因未通过的,保护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者依次递补。
七、考察
保护中心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和工作情况等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九、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人员,其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咨询电话:021-52806135应老师
监督电话:021-2311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