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系统_2021云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及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文化考试须知

副标题:2021云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及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文化考试须知

时间:2021-07-02 21:56:3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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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高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云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及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文化考试考生须知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png

  (二)考试地点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呈贡校区)

  地址:呈贡区万青路397号

  二、考生考前准备

  1.考生应于考前14天坚持每天测量体温登记,考前3天完成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报,考试入场时需提交《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及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招生文化考试书》(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考生在考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务必前往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作进一步诊断。

  3.考生有本须知第三点“入场须知”中第二小点需要提交核酸检测报告和有关证明的,请提前做好准备。

  4.考生于4月10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不得涂损、转让。

  5.考试当天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口罩。

  三、入场须知

  1.考试时,考生需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及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招生文化考试书》(见附件),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后方能入场参加考试。

  2.(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考点医生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考生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3)“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可进入考点;(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

  3.考生进入考点时每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除在身份验证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上午8:20开始进入考场,下午13:20开始进入考场;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

  5.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送考、陪考家长及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考试期间要避免人员聚集,减少外出,选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宾馆入住、选择卫生条件符合标准的餐馆就餐、选择安全便捷的交通方式往返考点,确保考试期间的住宿、饮食和交通安全。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考生进入考场时,注意与他人保持间距,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考试结束应尽快离开考点,减少人员聚集。

  4.考生在候考和考试期间要认真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聚餐、聚会,避免交叉。考生应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众高频接触部位,接触后及时洗、消处理。

  5.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违规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云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及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招生文化考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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