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婚姻移民常见问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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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 导语】加拿大移民每一种途径的门槛都不一样,其实,在众多的途径中,有一种看似要求最低的移民方式——结婚移民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一下加拿大婚姻移民常见问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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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拿大婚姻移民常见问题详解


  问:加拿大结婚签证成功率高吗?


  答:此类别的移民成功率是很高的,最关键的是如何打消签证官对你们婚姻真实性的怀疑。不管申请人条件有多好,都不能掉以轻心,否则拒签也是有可能的。目前,经过我们办理的婚姻除一例被拒签放弃再申请外,其余的委托人士全部获得婚姻签证,可以说成功率为100%。


  问:嫁给一个加拿大籍的中国男人,女方可以马上变为加拿大籍吗?


  答:不能马上拿到国籍,要先以配偶的身份申请永久居住,拿到枫叶卡5年有效。5年之内在加拿大呆满3年,就可以在枫叶卡到期后,申请国籍。


  问:丈夫已经移民加拿大了,妻子能申请移民吗?


  答:如果丈夫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他可以担保妻子来加团聚。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符合亲属移民条件的家庭成员有:配偶或同居一年以上的伴侣。但婚姻关系不能建立在移民的目的之上。


  问:加拿大家庭团聚类签证和婚姻签证有什么不同?


  答:两者其实是一样的,婚姻签证就是家庭团聚类签证。加拿大的移民类别主要分技术移民类、商业移民类以及家庭团聚类。若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公民,为在中国一方的配偶提出担保,申请配偶移民,那么属于家庭团聚类移民。出于通俗的说法我们将这种移民申请叫做婚姻移民。


  问:我在加拿大跟一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人结婚后,自己是成为公民还是移民?


  答:这要看你本身在加拿大是什么身份。比如你是留学生,你与加国公民结婚,而且是被移民局认可婚姻,则你即时拥有加国“永久居留权”,拿“枫叶卡”,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如果你在加拿大本身就已经是“永久居民”,你结婚与否,身份都不会有提升。


  问:我在中国与加拿大籍或加拿大的永久居留人士结婚,我能移民加拿大吗?


  答:当然可以,不过,你的结婚目的是以移民为前提的话,你的移民申请一旦被移民官发现,你的移民申请是肯定不会被批准的,你可一定要小心噢。有时真假婚姻真是很难分别,往往假的婚姻成功获批,而真正的婚姻当事人双方却因某些原因被拒签了,常常让人啼笑皆非。


2.加拿大婚姻移民条件


  移民项目特点


  真实婚姻;时间快捷;属于优先移民类别,不受移民配额限制、;对申请人没有年龄要求、没有职业限制、没有资产要求、没有英语要求。


  加拿大结婚移民申请条件


  年龄18岁以上;结婚对象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加拿大申请人提供担保书和担保合同;双方的婚姻或同居必须是真实的。


  结婚担保移民申请程序


  递交移民申请;指定医院体检;婚姻真实性调查;申请人面试;申请人背景调查;领取移民纸;移民成功,等待枫叶卡。


  担保方条件


  您必须是22岁以上的加拿大和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您的婚姻或同居必须是真实的(notasham);如果你是永久居民,申请时您必须在加拿大居住;如果你是公民,目前不居住在加拿大,你需要说明等你的被担保人取得身份后,你会与他/她一起回加拿大定居。您必须填写和递交担保书和担保合同。


  担保人文件清单


  所有要求的表格签名;2011年至今的noticeofassessment(退税单);雇主信原件;往来信件,结婚照片,生活照合影,e-mail联系纪录;政府费;加拿大公民卡、护照或者永久居民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其它加拿大移民局要求提供的文件;


  被担保人文件清单


  所有的表格签名;体检表原件;2张照片(按照规格);结婚证复印件(如果在加拿大境内结婚),如果在加拿大境外结婚,需要结婚公证原件;出生公证原件;往来信件,结婚照片,生活照合影,e-mail联系纪录……;如果曾经离婚,离婚证复印件(如果在加拿大境内离婚)或者离婚证公证件原件(如果在加拿大境外离婚);如果是与前配偶是分居状态,提供分居证明(此种情况这适应于同居担保);共同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有);联名账户证明;保险受益人是对方的证明;其他的能证明婚姻真实性的文件;中国的无犯罪公证原件以及加拿大的policeclearanceletter原件;律师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意事项


  担保前应该注意的是,回中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无论有没有户籍或身份证保留在中国,都必须要在加拿大办理“单身证明”才可回国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必须遵守的程序为:


  1、加拿大公民及侨居加国的中国公民,如要回中国结婚,必需依照中国的法律,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男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须年满二十周岁。


  2、加拿大公民及侨居加国的中国公民若在中国结婚时,须向当地中国婚姻登记机关(市民政局)提供:


  (1)本人的有效加拿大护照和赴华签证。如是中国公民,还须提供在加国的移民纸。


  (2)抵中国后经中国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3)再提出在加国已办妥的单身证明书,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地点、国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职业及经济来源、婚姻状况 (未婚、丧偶、离婚)。丧偶的须附有死亡证明书。离婚的须附有法院离婚判决书。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须经中国法院裁定承认(需有中文译本)。加国的 Office- Of-The-Register-General部门出具的婚姻查寻记录不能视为单身证明书,而只作为单身证明书的附件。


  3、居住在加国安大略省(Ontario)和曼尼托巴省(Manitoba)的中国公民及加籍人士办理单身证明书,须经加国律师 (Lawyer)或公证员 (NotaryPublic)公证,并经安省内阁管理局或曼省省督府认证后,再送往中国领事馆认证(Authentication)。


  在中国领事馆办理单身证明书认证手续一般需五个工作日,如情况特殊,需加急办理,则须另交加急费,当日取件。


  单身证明书的有效期是自公证日起,须在三个月内送往领事馆认证。经领事馆认证之日起,六个月内要登记结婚,否则无效。整个手续等候时间从两周至四周不等,故此,有意回中国登记结婚的新娘、新郎,必须要有充分的时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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