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一)硕士研究生;
(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2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要求。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在要求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其他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其他未明确的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5月4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 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十一)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附件3《2023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主要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县内在编(含总量控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8:30—2023年5月11日16:00。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4日8:30—2023年5月12日12:00。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及资格初审具体要求详见《应聘须知》)。资格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说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四)取消、核减计划: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网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情况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五、面试
本次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的增加初试,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按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工作要求详见《应聘须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县卫生健康局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有关说明
1.本次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仔细阅读《应聘须知》。
5.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广大应聘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等相关流程。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公告网址:
高青县人民政府(http://www.gaoqing.gov.cn/)
咨询电话: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33-6953155
高青县人民医院:0533-6966097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0533-6735129
高青县中医医院:0533-6961541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0533-6953000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33-6980000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须知.docx
附件3:2023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4:2023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诚信书.doc
附件5:应届毕业生说明(式样).doc
附件6: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5日
原文标题:2023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3/4/25/art_4600_2697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