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经济师答案-2020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

副标题:2020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

时间:2021-12-09 14:40:4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经济师考试# 导语】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为帮助大家备考,©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供考生参考。更多经济师考试内容,请关注©文档大全网经济师考试频道。祝大家备考顺利!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3、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4、专项附加扣除

  5、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2020年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2en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