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楚雄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的原则入学。
(二)非楚雄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入学。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市城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
(1)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2)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③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
2.非楚雄市城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楚雄市城区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且还在实际经营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为准);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过的劳动合同;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市城区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1)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2)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1户租住;③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
2.非楚雄市城区户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楚雄市城区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且还在实际经营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为准);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过的劳动合同;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三、招生日程安排
(一)7月5日前通过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楚雄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并公布招生片区。
(二)8月22日至8月23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片区小学、初中进行登记报名。
(三)8月24日至8月25日,楚雄市城区各小学、初中完成学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8月26日,楚雄市城区各小学公布新生名单;楚雄市城区各初级中学依次公布新生名单。
(五)8月27日,楚雄市城区各小学、初中新生注册报到。
(六)8月28日,楚雄市城区各小学、初中新生正式上课。
四、小学招生片区
(一)楚雄市茶花谷小学
威楚大道旁东瓜大沟管理所起,至与三家塘大渡槽交接处以南;从三家塘大渡槽沿320国道至与威楚大道交接处以北;沿威楚大道至与威江街交接处以西;沿威江街至与源江路交接处以西;沿源江路至与永波线交接处以南;沿永波线至与320国道交接处以东;沿320国道至与弥楚高速交叉路口以南;三家塘客运站沿茶花大道沿线至灵秀湖公园的小区、安置区、村落。
咨询电话:0878-3157808
(二)楚雄市环城小学
环城西路与西园路交接处起,沿西园路至与怀象街交接处以北,沿怀象街至与鹿城西路交接处以西,沿鹿城西路至与龙江路交接处以南,沿龙江路至与紫溪大道交接处以西;沿紫溪大道至与拓西街交接处以南;沿拓西街至与丰胜路交接处以西;沿丰胜路至与太阳历大道交接处以南;沿太阳历大道至与威楚大道交接处以东;沿威楚大道至与东瓜大沟管理所交接处以南;沿茶花大道转环城西路白龙新村变电站以北。
咨询电话:0878-3130677
(三)楚雄市北城小学(本部)
振兴路与鹿城北路交接处起,沿鹿城北路至街心花园以西;街心花园转至龙泉路与新市街交接处以南;沿新市街至与中大街交接处以西;沿中大街至与鹿城南路交接处以北;沿鹿城南路至与文联街交接处以西;沿文联街至与八一路交接处以北;沿八一路至与中大街交接处以东;沿中大街至与怀象街交接处以北;沿怀象街、西园路至与鹿城西路交接处以东;沿鹿城西路至与龙江路交接处以北;沿龙江路至与振兴路交接处以东;沿振兴路至与鹿城北路交接处以南。
咨询电话:0878-3123305
(四)楚雄市北城小学(南路校区)
茶花大道与和谐路交接处起,沿茶花大道至与固业路交接处以东;沿固业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东;沿阳光大道至官屯小区与鹿城花园分界处以南;沿官屯小区与鹿城花园分界处至和谐家园南门以东;沿和谐家园南门前大街至与鹿城南路交接处以南;沿鹿城南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西;沿阳光大道至与团结路交接处以南;沿团结路至与彝海北路交接处以西;沿彝海北路至与雄宝路交接处以南;沿雄宝路至与和谐路交接处以西;沿和谐路至与茶花大道交接处以北。
咨询电话:0878-3123305
(五)楚雄市北浦小学
威楚大道与鹿城北路交接处起,沿鹿城北路至街心花园以东;街心花园转至龙泉路与新市街交接处以北,沿鹿城东路至瑞东路与彝都大道交接处以北;瑞东路与彝都大道交接处,沿Z012道至与威楚大道交接处以西;沿威楚大道至与鹿城北路交接处以南。
咨询电话:0878-3017618
(六)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鹿城东路与广平路交接处起,沿广平路、彝海东路至与岭东路交接处以东;沿岭东路至与东升路交接处以北;沿东升路至与庄甸路交接处以西;沿庄甸路、平山院子与楚风苑、东鈺苑分界处至鹿城东路与广平路交接处以南。
咨询电话:0878-6996816
(七)楚雄市鹿城小学(云荫寺校区)
雄宝路与彝海北路交接处起,沿彝海北路至与团结路交接处以北;沿团结路至与和兴巷交接处以东;沿和兴巷至环城东路转学桥街157号至学桥街45号以北,再转至海子街114号,沿海子街至与复兴巷交接处以东,沿复兴巷至与鹿城南路交接处以北;沿鹿城南路至与中大街交接处以东;沿中大街至与新市街交接处以南;沿新市街至与鹿城东路交接处以东;沿鹿城东路至与青龙河西路交接处以南;沿青龙河西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西;沿阳光大道至与雄宝路交接处以北;沿雄宝路至与彝海北路交接处以西。
咨询电话:0878-3112886
(八)楚雄市鹿城小学(小花山校区)、荷花小学
和谐路以南;和谐路与雄宝路交接处沿雄宝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东;沿阳光大道至与彝海东路交接处以南;沿彝海东路至与岭东路交接处以西;沿岭东路至与东升路交接处以南;沿东升路至与雄宝路、茶花大道交接处以北。
咨询电话:0878-3112886
(九)楚雄市鹿城小学(彝海校区)
阳光大道与青龙河西路交接处起,沿青龙河西路至与鹿城东路交接处以东;沿鹿城东路、瑞东路至与彝都大道交接处以南;瑞东路与彝都大道交接处沿Z012道至与威楚大道交接处以东;沿威楚大道至与东升路交接处以南;沿东升路至与庄甸路交接处以西;沿庄甸路、平山院子与楚风苑、东鈺苑分界处至鹿城东路与广平路交接处以北;沿广平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西;沿阳光大道至与青龙河西路交接处以北。
咨询电话:0878-3112886
(十)楚雄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阳光大道与团结路交接处起,沿团结路至与和兴巷交接处以西;沿团结路至与和兴巷交接处以西;沿和兴巷至环城东路转学桥街157号至学桥街45号以南,再转至海子街114号,沿海子街至与复兴巷交接处以西,沿复兴巷至与鹿城南路交接处以南,沿鹿城南路至与文联街交接处以东,沿文联街至与八一路交接处以南,沿八一路至与中大街交接处以西,沿中大街至与信义街交接处以南;沿信义街、凤鸣街至与灵秀路交接处以东;沿灵秀路至与半城巷交接处以东;沿半城巷至与鹿城南路交接处以北;沿鹿城南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东;沿阳光大道至与团结路交接处以北。
咨询电话:0878-3123718
(十一)楚雄市灵秀小学
茶花大道与和谐路交接处起,沿茶花大道至与固业路交接处以西;沿固业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西;沿阳光大道至官屯小区与鹿城花园分界处以北;沿官屯小区与鹿城花园分界处至和谐家园南门以西;沿和谐家园南门前大街至与鹿城南路交接处以北;沿鹿城南路至与半城巷交接处以西;沿半城巷至与灵秀路交接处以南;沿灵秀路至与凤鸣街交接处以西;沿凤鸣街、信义街、怀象街至与西园路交接处以西;沿西园路至与环城西路交接处以南;灵秀湖以东。
咨询电话:0878-6037376
(十二)楚雄巴川实验学校(小学部)
东升路与岭东路交接处起,沿东升路至与雄宝路、茶花大道交接处以东、以南区域;沿S218省道以东区域。
咨询电话:0878-3161768
(十三)楚雄开发区实验小学(含古镇校区)
紫溪大道与龙江路交接处起,沿龙江路至与振兴路交接处以西;沿振兴路至与曙光路交接处以北;沿曙光路至与云开路交接处以西;沿云开路至与东盛东路交接处以西;沿东盛东路至与德运东路交接处以南;沿德运东路至与德运南街交接处以东;沿德运南街至与古镇西街交接处以南;沿古镇西街至与东盛东路交接处以西;沿东盛东路、东盛西路至与华竹路交接处以南;沿华竹路、永波线至与源江路交接处以东;沿源江路至与威江街交接处以西;沿威江街至与威楚大道交接处以北;沿威楚大道至与太阳历大道交接处以北;沿太阳历大道至与丰胜路交接处以西;沿丰胜路至与拓西街交接处以北;沿拓西街至与紫溪大道交接处以东;沿紫溪大道至与龙江路交接处以北。
咨询电话:0878-3399711
(十四)楚雄开发区永安小学
威楚大道与鹿城北路交接处起,沿鹿城北路至与振兴路交接处以东;沿振兴路至与曙光路交接处以南;沿曙光路至与云开路交接处以东;沿云开路至与东盛东路交接处以东;沿东盛东路至与团山路交接处以南;沿团山路至与320国道交接处以东;沿320国道至与Y008乡道交接处以南;沿Y008乡道至与威楚大道交接处以西;沿威楚大道至与鹿城北路交接处以北。
咨询电话:0878-3377683
(十五)楚雄高新实验学校(小学部)
320国道与团山路交接处起,沿团山路至与东盛东路交接处以西;沿东盛东路至与德运东路交接处以北;沿德运东路至与德运南街交接处以西;沿德运南街至与古镇西街交接处以北;沿古镇西街至与东盛东路交接处以东;沿东盛东路、东盛西路至与竹园村交接处以北;沿竹园村与新鸿远国际商贸城中间道路至与320国道交接处以东;320国道沿线的小区、安置区、村落。
咨询电话:0878-3376872
五、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一)云南省楚雄金鹿中学
古山街与环城西路交接处起,沿古山街至与中大街交接处以北;沿中大街至与团结路交接处以北;沿团结路至与北浦路交接处以西;沿北浦路至与鹿城北路交接处以南;沿鹿城北路至与威楚大道交接处以西;沿威楚大道至三家塘以南。
咨询电话:0878-3122324
(二)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
古山街与环城西路交接处起,沿古山街至与中大街交接处以南;沿中大街至与八一路交接处以南;沿八一路至与环城西路交接处以西;沿环城西路、雁塔路至与团结路交接处以南;沿团结路至与文鼎路交接处以西;沿文鼎路至与鹿城南路交接处以北;沿鹿城南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西;沿阳光大道、环湖东路至与灵秀路交接处以北。
咨询电话:0878-3016076
(三)楚雄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环湖东路与灵秀路交接处起,沿环湖东路、阳光大道至与鹿城南路交接处以南;沿鹿城南路至与文鼎路交接处以东;沿文鼎路至与青龙河西路交接处以南;沿青龙河西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西;沿阳光大道至与雄宝路交接处以北;沿雄宝路至与茶花大道交接处以西。
咨询电话:0878-3213319
(四)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
鹿城东路与广平路交接处起,沿广平路至与文鼎路交接处以东;沿文鼎路至与青龙河西路交接处以南;沿青龙河西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东;沿阳光大道至与彝海东路交接处以北;沿彝海东路至与岭东路交接处以东;沿岭东路至与东升路交接处以北;沿东升路至与庄甸路交接处以西;沿庄甸路、平山院子与楚风苑、东鈺苑分界处至鹿城东路与广平路交接处以南。
咨询电话:0878-6996816
(五)云南省楚雄北浦中学(本部)
北浦路与鹿城北路交接处起,沿鹿城北路至与威楚大道交接处以东;沿威楚大道至与东升路交接处以南;沿东升路至与庄甸路交接处以西;沿庄甸路、平山院子与楚风苑、东鈺苑分界处至鹿城东路与广平路交接处以北;沿广平路至与文鼎路交接处以西;沿文鼎路至与团结路交接处以北;沿团结路至与北浦路交接处以东;沿北浦路至与鹿城北路交接处以北。
咨询电话:0878-3122508
(六)云南省楚雄北浦中学(鹿城分校)
阳光大道与雄宝路交接处起,沿雄宝路至与茶花大道交接处以东;沿茶花大道、东升路至与岭东路交接处以北;沿岭东路至与彝海东路交接处以南;沿彝海东路至与阳光大道交接处以西;沿阳光大道至与雄宝路交接处以南。
咨询电话:0878-3890006
(七)云南省楚雄第一中学
雁塔路与团结路交接处起,沿雁塔路、环城西路至与八一路交接处以北;沿八一路至与中大街交接处以东;沿中大街至与团结路交接处以南;沿团结路至与雁塔路交接处以西。
咨询电话:0878-3123436
(八)楚雄巴川实验学校(初中部)
东升路与岭东路交接处起,沿东升路至与雄宝路、茶花大道交接处以东、以南区域;沿S218省道以东区域。
咨询电话:0878-3161768
(九)云南省楚雄天人初级中学
东盛西路与威楚大道交接处起,沿威楚大道至楚雄服务区以北;沿东盛西路、东盛东路至与天人中学西侧道路交接处以南;沿天人中学西侧道路至与杭瑞高速交叉路口以东;沿杭瑞高速至詹家社区与车坪社区分界线交接处以南;沿詹家社区与车坪社区分界线至与320国道交接处以东;沿320国道至与Y005乡道交接处以南;沿Y005乡道以东区域;320国道沿线的小区、安置区、村落。
咨询电话:0878-3389270
(十)楚雄高新实验学校(初中部)
永安桥西端与威楚大道交接处起,沿威楚大道至与东盛东路交接处以西;沿东盛东路至与天人中学西侧道路交接处以北;沿天人中学西侧道路至与杭瑞高速交叉路口以西;沿杭瑞高速至车坪社区与詹家社区分界线交接处以北;沿车坪社区与詹家社区分界线至与320国道交接处以西;沿320国道至与Y005乡道交接处以北;沿Y005乡道以西区域;沿永安路至与茶花大道延长线交接处以北;沿茶花大道延长线、永波线、华竹路至与东盛西路交接处以东;沿竹园村与新鸿远国际商贸城中间道路至与320国道交接处以东;320国道沿线的小区、安置区、村落。
咨询电话:0878-3376872
六、其他
(一)适龄儿童或少年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册上的,且房产又归属另一方的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其相互关系;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其相互关系;孤儿在儿童保护中心生活、监护的,以儿童保护中心的地址认定居住地;孤儿被收养的,以收养人的实际居住地认定。
(二)父、母离婚后再婚的,可按婚姻关系中继父、继母的实际居住地给予认定。
(三)已购房但还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交款发票和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由学校到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及实际居住地进行入户核实,对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的,经学校实地核实后,情况属实的予以认可;实际居住在公租房内的需提供公租房合同或住建部门的证明,无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
(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与祖辈(产权人必须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共同居住的,由学校到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情况,并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出具实际居住地证明,同时学校到实际居住地进行入户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认可。
(五)有房产同时又租房的情况,以房产为准认定。
(六)不符合招生条件又确需在楚雄市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正式上课前,根据各中小学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人人有书读,家家有学上。
(七)登记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按招生通告规定的时间登记报名的,楚雄市城区中小学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八)登记报名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责任人,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各学校在学生资料审核过程中要及时将审核不符合的情况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并成立复审工作小组,接受家长的复审申诉。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878-301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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