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加拿大移民居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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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 导语】加拿大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国家,拥有多元的文化和人民。众所周知,对于想要在这里找工作、生活、参观甚至学习的外国人来说,这里有很好的机会。但是多少钱能加拿大移民?申请加拿大移民居留的费用是多少?下面就跟随®文档大全网来了解一下吧!




1.申请加拿大移民居留的费用


  多少钱能加拿大移民?


  处理费用取决于您申请的移民签证类型。


  临时居留申请费用:


  加拿大临时居留申请适用于临时来加拿大工作的人、来加拿大学习的学生或访客。临时签证必然会在您逗留期间的某个时间到期,您将需要续签。临时居留申请下有5种签证费用,它们包括:


  加拿大旅游签证费


  电子旅行授权(eTA)费用


  工作许可费


  学习许可费


  生物识别费用


  注意:生物识别费用包括数码照片和指纹的费用,还包括您提交申请的签证申请中心的服务费用。


  加拿大永久居留费


  如果您有资格申请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权,那么您应该知道您需要支付的金额。


  投资移民费用:


  这适用于希望移民加拿大的投资者和企业家。加拿大的经济移民包括不同的移民项目。


  加拿大于2013年3月启动为期五年的试点项目,其宗旨在于吸引有技术专长和创业潜能的国际人才、企业家,来加创办创新型企业和定居,帮助加拿大引进新的技术知识,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为经济增长和提高全球竞争力做出贡献。


  2017年7月,加拿大移民部公布将该计划转为永久性移民政策。


  整体费用:


  办理费用:15万加币


  孵化器投资费用:根据项目不同费用有所浮动(最低10万加币投资额起)


  联邦申请费:主申1050加币/人;配偶550加币/人;子女150加币/人


  工作签证:300加币/次


  登陆费:490加币/人


  学历认证:1600人民币/份


  (详细费用清单可留言详询)


  经济类移民


  根据大西洋移民试点、加拿大经验类、护理人员、联邦技术工人计划、联邦技术贸易、省提名和魁北克精选技术工人计划申请永久居留权的申请人将需要支付相应费用。


  家庭担保


  以担保方式申请永久居留的申请人需要支付申请处理费、永久居留权费和担保费。


  永久居留的其它费用


  除了上面列出的费用外,还有其他费用。以下某些费用没有固定价格,因此您可以“货比三家”找到惠的价格。


  医疗费


  申请永久居留权的人需要通过专科医生进行的体检。全面体检的费用各不相同,即使您的申请被拒绝,也不予退还。专科医生通常会向申请人介绍胸部X光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而且他们的费用因地而异。您可以在此处找到获得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批准的专科医生。


  无犯罪记录证明


  您需要提交您从18岁起居住超过6个月的每个国家/地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些国家/地区需要收费才能签发无犯罪记录证明,而且费用因地而异。如何获得无犯罪证明取决于国家/地区,您可以在此处找到说明。


  生物识别费


  生物识别费用已确定。每人85加元,家庭(2人或以上)170加元。


  中介费用


  这将取决于您申请的计划以及您使用的公司。价格会因公司而异,建议询问价格。


  省提名计划费用


  如果您根据省提名计划(PNP)申请永久居留权,您可能需要支付额外费用,而且费用会有所不同。此外,如果您在加拿大没有工作机会,您将需要为您的家庭规模准备定居资金。即使您不需要从中支付任何费用,但作为申请人,您需要证明您有能力在抵达加拿大后支持您和您的家人。


  生活资金


  如果您为其中一项经济计划申请永久居留权并居住在加拿大境外,您可能需要证明您在登陆后有足够的钱来养活自己和家人。您需要的金额取决于您的家庭人数。


2.加拿大永久居民解析


  顾名思义,“永久居民”的本来意义,应该是允许获此身份者有权永久在加拿大居住,可这个“永久”其实是有很多限制条件的,如果不明白这些条件,“永久”就会变成“非永久”。


  笔者的一位朋友在非洲经商,几年前办妥加拿大移民手续,带着全家来到蒙特利尔定居,一个月后获得枫叶卡(当时还叫“移民纸”)和“永久居民”身份,觉得大功告成,正好非洲那边公司出事,于是匆匆买了机票登机走人,把老婆孩子扔在当地生活,此后的几年,他只在逢年过节才赶回蒙特利尔,跟家人团聚,大部分时间都在非洲或国内忙活,就这么过了4年多,突然接到边境服务局一纸通知,他的“永久”要告吹了。


  原来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必须“居”才“永久”,确切地说,5年内至少要有两年住在加拿大境内,这个“永久”才可以继续延续5年,如果不加入加拿大国籍,那么以后每5年都会被这样审核一番。笔者的朋友正是因为5年内已不可能住满两年,才接到那样通知的。


  有没有变通的办法?其实也有。按照加拿大有关规定,如果“永久居民”的配偶是加拿大公民,因工作需要离开加拿大,这位“永久居民”可以陪伴配偶的名义申请豁免;理论上,“永久居民”本人也可以写信向边境服务局求情,说出自己不能住满时限的理由。但理论归理论,实际上这两条变通办法非但成功率很低,弄不好还会有副作用(比如成为海关重点“关照”对象而给出国旅行带来麻烦),所以能不折腾,是不要折腾。


  “永久居民”虽然不那么“永久”,但有了这个身份,在加拿大的确是很方便的,和公民相比,似乎只少了两个权力,一是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去第三国旅行无法像加拿大公民那样享受上百个国家的免签待遇,其它的一切,包括各种福利,都是不折不扣的“公民待遇”——关键是,要看清楚效期。


  笔者另一个朋友当年和前面那位几乎同一天移民,同一天离境,却逃脱了被“非永久”的厄运。原来他早就知道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政策,并想好了一条对策。当时加美边境管理较松,加拿大公民只凭驾照就可过关,其它国家公民过关也相对容易,他便提前用中国护照办好美国签证(10年效期多次往返),离境去非洲时不是直接动身,而是先去美国,再从美国赴非洲。由于加美边境只查了中国护照和签证,没有刷枫叶卡,这样一来尽管他在非洲一呆几年,边境服务局的纪录里,这位“永久居民”却一直好端端呆在加拿大。不过这招用得太滥,如今已经不怎么灵,加美边境也开始要求“永久居民”们刷卡了。


  至于那位因没弄明白“永久”概念而丢掉居民身份的朋友,最后只好兜了个大圈子:他的老婆孩子加入加拿大国籍后,再以团聚移民的身份为他重新办理申请,只不过团聚移民是加拿大办理周期最长的一种,如今又是好几年过去,他的第二次“永久”仍在漫漫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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