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三批),2020年北京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5人】

副标题:2020年北京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5人】

时间:2021-12-02 01:52:5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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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20年北京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人,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9:00至2020年8月7日17: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的65个事业单位,共招聘115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已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5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年龄限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79年8月5日至2002年8月5日之间)。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岗位条件未要求提供从业资格证书的,上岗时须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则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待招聘上岗后,在聘用合同1年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9:00至2020年8月7日17:00

  报名网址:www.rc.bjedu.cn(海淀教育人才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全部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对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审核状态将显示为“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未经网上报名及审核不通过人员,不能进行下一步环节。

  (二)网上确认

  由区教委与用人单位共同对考生的信息进行确认,通过的考生其审核状态会显示为“网上确认通过”。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照片,并将照片打包发送到报名单位指定邮箱,压缩包以“岗位编号+姓名”命名,照片以实际内容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4.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毕业证、学位证;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档案和人事关系必须在京,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5.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后续准考证领取、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工作的时间、地点、形式等相关具体事宜视疫情情况海淀区教委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www.rc.bjedu.cn(海淀教育人才网站)公招报名系统首页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三)初试(笔试)

  初试由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初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公布。招聘单位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四)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复试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复试。

  (五)复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教师岗位的复试由面试和试讲两部分构成,采取先面试后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不指定具体范围,由进入复试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学段教学大纲准备10-15分钟的微课,面向复试考官授课。面试成绩和试讲成绩均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面试和试讲任何一个不及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及格线为60分。财务岗位的复试采取面试方式,由教委组织进行。

  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公布。

  招聘单位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采取加试试讲的方式取第一名。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规定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

  (七)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初试、复试和资格复审等环节,若疫情发展严峻无法开展,我委将适时进行调整。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88487392、88472680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附件>>>点击查看

  1.2020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020年北京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5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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