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增加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规模,探索基于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的人才培养模式,我校2023年继续探索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经费博士”)。
一、招生专业、人数
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见《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见相关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二、选拔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科研经费博士”采用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各专业具体选拔方式见《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
三、具体流程
(一)硕博连读
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本简章的要求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科研经费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5.我校在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6.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8.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办法请关注相关学院的网上公布信息。
(二)普通招考
除新增的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博士招生外,其他科研经费博士招生原则上不再重新报名,将从未被普通计划录取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科研经费导师、考生双向选择,选拔科研经费博士具体情况请关注招生学院相关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科研经费博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2.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等相关事项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五、咨询、申述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东教科南207室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邮编:310014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37
网址:http://www.yz.zjut.edu.cn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咨询(区号0571):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pdf
原文标题: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z.zjut.edu.cn/2023/0516/c4269a22143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