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研频道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摘录)已公布,具体如下:
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
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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