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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1、谈书名
初看书名——《挪威的森林》,给人的一种清新、自然的视觉感受以及画面感。凭借我们的想象力,顾名思义的联想到自然绿色的生命力和美好。读完之后,不仅仅是富有美感的美好,而是无意识的接受和体验到更多元化的元素。带给我的更多是悲伤与无奈。
书名源自披头士的“挪威的森林”,歌词很通俗,描述了两人一次意犹未尽的邂逅,可终究不过一人醒来,一人离去。
书中作者将这感受具象化了。“海潮的清新,轻拂的风声,女孩肌肤的感触,尘土的气味,朦胧的夜色,缥缈的憧憬,以及童话般的梦境.”这些组成了渡边的世界。那是一种微妙的,无以名之的感受,朦胧且真实,撩人又莫名。
2、谈类别
《挪威的森林》有人说此书是一部恋爱小说,也有人说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个人感觉以上的概括难以诠释这本小说的类别。作者本人曾明确的表态,该书有着他个人的主题构思和想法,也就是他个人的写作意识。但是,艺术创作理论告诉我们,在追溯艺术创作的本源地的时候,其归属并不属于创作者本人,而应该是归属于作品所处时代环境的创作活动当中。也就是说,在我们在对某个作品追根溯源的时候,尽管需要解析的往往并不是其作者本身的创作初旨,而需要自己的见解与感喟。
译者林少华说过,《挪威的森林》从内容或则性质来看,这是一部恋爱小说。从风格或则手法来看,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读完此书后我深感认同。
3、谈人物关系
本书所谓的主人公渡边是一个喜欢读书,音乐,思考,独处的男人,有着极度感性与理性的两面,执着于反复的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最要紧的一点是: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都极为真诚。
文中共介绍了四位与渡边相关的女性角色,直子、绿子、玲子和初美。这四位女性间色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初美,虽然文中描写初美的篇幅少之又少,但是我对于初美的印象始终是,娴静,理智,幽默,善良,穿着华贵而高雅。在我看来初美就是渡边心中最理想的女性。初美之所以是渡边心中最理想的女性,主要是因为初美是他“少年时代的憧憬”的象征。
渡边本人也说过类似的话语,他向往纯真的一个男子,而代表纯真的人物都是同性且离他远去,文中另两个间色,木月和敢死队。木月的死不仅仅意味着一个朋友的失去,而且意味着纯真客体的毁灭。之后初美也是一样,所以渡边在得知初美自杀后,同文中另一个间色永泽彻底绝交。正因为永泽缺乏纯真情怀,渡边从未向他交心。用村上春树的话说,永泽是一个在道德意义上破产的人。另外,渡边爱不释手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也是个经历坎坷而始终不失纯真的典型人物。寻求纯真的过程,无疑就是精神成长的过程。
但是村上春树写作魅力不光如此,另一种看法则是渡边在文中其实并非主角,而是作为陪衬,引出有鲜明个性的一群人。渡边是敢死队的室友,是木月和永泽的挚友,是直子与玲子的慰藉,是绿子的爱情。渡边是陪衬,换成这种角度看待,也许这是渡边既有个性又没有个性的原因之一吧。
4、谈结尾
《挪威的森林》的结局不是最后一段,而是最开始的篇幅:渡边当了国际记者,在德国机场,听到《挪威的森林》想到那些死去、离去的人们,掩面而泣。于是渡边诉诸于文,写下关于直子的回忆。
5、谈主题
作品以纪实的手法和诗意的语言,刻画了少男少女在复杂的现代生活中对纯真爱情和个性的双重追求,超出了一般的爱情描写的俗套,而具有更为深刻的人生意义。
作品同时也描述了,当面对成长的痛苦,我们都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痛苦,都想有人来分担我们的痛苦。对于迷茫,我们也想通过与人的交流消除迷茫。因此,我们才寻求理解与被理解。可是,完全的理解与被理解不可能达到,自己的痛苦别人不可能完全体会,我们也依旧在寻求理解和被理解的道路上迷茫。并且,越是寻求百分百的理解,其实也就与成长的主要方面所抵触:“我们不能寻求这种相处方式,而是要自己承受痛苦,在别人面前隐藏些东西。”因为孤独是不可避免的,是无可奈何的,是每个人最终都要经历的。这也就是渡边与人格格不入的原因。
6、谈感受
本书读完我个人所体会到的是,在长大和逐渐成熟的过程中,我们在长大,我们在不断地明白这个世界,在知晓这个世界,而我们自己也在不断地变化着,来适应这个世界,融入这个世界。可是变化的过程哪有这么容易!我们必须放弃一些,忘记一些,改变一些,适应一些:但是其中有很多我们是不想做的,不愿做的,甚至不得不违心去做的。所以我们看到: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知心的交流少了,恭维的话却多了,信任的眼神少了,说的谎话却多了,幼稚的想法少了,生活给我们的压迫却多了,对事情单纯的看法也渐渐变少了。
但是我们仍要成长,不要去过分改变自己。做好真实的自己才能不惧“孤独”。
【篇二】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追风筝的人》,其简洁的文字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我不忍释卷,一周之内就字斟句酌地读完了22万字,字里行间情感的自然流露和主人公的自我救赎让我掩卷深思。有人说,阅读一部好小说会余音绕梁,让人陷入到小说的情景中不能自拔。我不得不承认,在读完这部小说后的几天时间里,我的思绪依然还沉浸在故事情节中,被故事深深地震撼了。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少爷出生在一个颇有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的富人家庭,他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善于追风筝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言听计从,宁愿自己受到伤害,也要拼死保护少爷。但是当哈桑受到强权的伤害时,阿米尔少爷却因懦弱害怕而逃避,背叛了两人之间纯真的友谊和兄弟之情。虽然心中充满了愧疚,但为了掩盖自己的心虚,阿米尔少爷将哈桑赶出了家门,从此天各一方,永不相见。阿米尔少爷举家迁往美国,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内心深处的愧疚越发不可收拾,尤其是得知哈桑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的情绪几近崩溃的边缘。终于等来了一个机会,一个自我救赎的机会,虽然九死一生,也依然义无反顾。故事情节简单而又复杂,平铺直叙而又纵横交错,轻描淡写却又引人入胜,从中能感到作者的举重若轻,也能感受到情节安排的游刃有余。小说对兄弟、父子、情侣、朋友乃至同乡的情感描写恰到好处,人物形象丰满立体,让人印象深刻。
如果小说仅仅是上述情节故事,可以算是一部不错的小说,却很难称得上优秀。而让小说增添厚度的是故事所发生的环境——动荡的阿富汗,政治博弈极其复杂,种族倾轧异常惨烈,先是苏联的入侵让人民流离失所,后有塔利班统治让百姓民不聊生,恶劣的环境极大地增加了故事的悲剧色彩和现实意义,也让主人公的赎罪之旅充满了艰辛和曲折,对主题的渲染大有裨益。作者也通过这部小说,将这样一个充满悲剧、梦魇和动荡的阿富汗呈现在世人面前,让人们了解了阿富汗悲剧的根源,告诉世人一个真正的阿富汗,正如出生于阿富汗的美籍作者卡勒德胡赛因所说:“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灰尘,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又是一部极具艺术性和文学性的政治史诗。
再回到故事中来,追风筝的人看似是指仆人哈桑,因为他是一个追风筝的好手,每次都能帮助阿米尔少爷追到风筝——在阿富汗,这种断线的风筝象征着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在哈桑身上,展现出了质朴、忠诚、坚毅和勇敢的品质,这就是哈桑的风筝,不仅让主人公阿米尔少爷自愧不如,也让读者为之动容,当哈桑被种族主义者杀害在街头时,一种发自内心的疼痛涌上了心头,就像一件美好的东西被打破后带给人刹那间的思想空白,在阿富汗,现实就是这么残酷。透过哈桑的高贵品质,折射出的是阿米尔少爷心里的阴暗,阿米尔由于自己的懦弱、背叛、谎言而背负了羞耻、内疚、自责,虽然已经生活在美好的生活中,也不得不重回依然动荡且处处充满危险的阿富汗,走上一条自我救赎之路,成为一个追风筝的人。
哈桑将风筝交到阿米尔的手中,知道真相的阿米尔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对哈桑越来越冷淡疏离,不仅如此,他还想将哈桑赶出家门,幻想哈桑的离开能够将自己的懦弱一起带走。
阿米尔将自己的手表放在哈桑的床上,诬陷哈桑偷了自己的表,而善良的哈桑知道是阿米尔做的,怕他被父亲责骂,就承认是自己偷的,哈桑和他的爸爸心灰意冷的离开了那个家。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从此这对小伙伴形同陌路。“世界上的罪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的时候,就剥夺了别人得知真相的权利”阿米尔知道自己所犯的罪,就算多年后他与父亲搬到美国,成为一名作家,与往事再无牵绊,也难逃往事留下的阴影。直到阿米尔的叔叔告诉他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已经死在了塔利班的枪口下,只留下了一个儿子,阿米尔应该回去将自己的侄子带回,这是他重新做回好人的路。
这部小说之所以能打动人心,让人震撼,大概是因为其能直指人性的深处,并折射出我们内心中的那个小我,那个背叛朋友的我、那个践踏亲情的我、那个不知感恩的我、那个自私自负的我……进而让我们深感自责和内疚,心中涌起了赎罪的冲动,也许人生就是在这样一种“犯错和救赎”的循环往复中得到心灵的慰藉,实现人性的升华。
人无完人,金无赤足。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甚至可能因为自身所处的环境做过一些难以启齿的事。但是我们应该像阿米尔少爷那样,勇敢地透视心中的那个我,勇敢地走上自我救赎之路,勇敢地去追逐心中的风筝。这与中国古语所说的“吾日三省吾身”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只是中国贤人劝诫大家要自省、思过,避免下次再犯,而小说却鼓励我们不仅要勇敢地面对,还要积极地承担自己的过错,用实际行动来实现自我的救赎。
优秀的作品总会给人向上的力量。这部小说不仅让我们要勇敢地面对曾经的罪责,还要积极地放飞自己心中的风筝,使自己的风筝飞得更高更远,让善良、正直、诚实、担当等优秀的品质在空中高高飘扬,让其成为人与人交往的黏合剂和润滑油,让这个世界少一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相互倾轧,多一些坦诚相待、真诚友善、互助互爱,让真善美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让世界到处弥漫着爱的味道。
这部出版于2003年的小说,一上市就受到了热捧,大获好评,并被译为多国文字广为流传,2007年被拍成了同名电影。
【篇三】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我的大学》是这三部曲中最后完成的一部,小说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但他的大学梦很快就破灭了。不久就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贫苦的生活使他在伏尔加河流浪,和搬运工人、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向工人们传播革命理想,参加了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鼓励工人罢工等,这所特殊的大学,社会大学为他展现出一个越来越广阔的世界。
作者是一个孤儿,没有人给他呵护,没有人给他引导,独自成长在一个底层世界,他大敞着年幼的心,睁大眼睛观察周围的一切。他的观察不成体系,甚至杂乱无章,但就是这样的观察使他倔强地成长了起来。作者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他会很早发现这位可怜的妈妈的厨房哲学,分给他的每一块面包,在他心中都如岩石般沉重,由此他决定出去找点活儿干,自个儿养活自个儿。在暴风骤雨的日子里,躲在废墟底下的大地洞里,他顿悟上大学的美梦而已,而他又动情地写道:这个地方令我永生难忘,它是我的第一所大学。这是他在喀山的第一个成长片段。面对苦难的生活,他没有一点抱怨,他的善良的心充满了感恩和希望。他知道苦难的日子很漫长,他对自己说: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救渡,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年少单纯,在苦难面前,他更深切地觉察出的是苦难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财富!他生活在沙皇专制的时代,他那双敏锐的眼睛见证了当时俄罗斯民众的生活及思想真实底层民众庸俗、空虚、无奈、亵渎,同时又具有在苦难的洗礼中积淀出的善良、乐观、吃苦等美好的人性。
他们的丑陋与美好无掩无余地*露在作者观察的眼睛里,对于人们那些粗俗甚至低级下流的举止,他流露出淡淡的悲伤和无奈,但他富有同情心,他满眼都是善,所以,那些丑陋甚至不显得肮脏;他极力赞美人们的美好,美好的思想,美好的歌声,甚至是一点点美好的流露,在他眼里,这些美好闪烁着高贵的纯净的光泽他几乎用欣赏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人和事。一讲到女人,他就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情绪激昂,从他那被打得残疾的身体里发出一种令人作呕的痉挛。即使如此,我依然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话,凭直觉我知道他的语言很美;他的声音并不美妙,还略带沙哑,但语言十分动人,真像夜莺在歌唱。在他眼里,劳动是一种心旷神怡的战斗,我真想跑上去,这两条腿的动物,亲吻他们,他们干活时那么机智灵活,真让我心驰神往,在简单的纯净的心里,他学不会去在意生活的艰辛,更多的他会直接发现苦难中的美丽,感恩它,赞美它,并在这些荡漾在苦难的河流中的真、善、美中寻找成长的底气。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都只是一只空空的口袋里面没有善,同样也没有恶。成长的过程就是充实这只口袋的过程。当还不会辨是非的时候,我们甚至会把恶当作宝贝珍藏。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直接发现并深刻地记住善。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重重叠叠的抱怨,那是因为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变得成熟起来,不安分的心积极地追求如同世界般的复杂。当遇到麻烦甚至苦难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为苦难所累,而是为我们面对苦难的态度所累。纵使世界万般复杂,我们时常会身不由己,但我们仍需要保持一份浓郁率真的心气,成长从这里开始,也必将在这附近达到它的极致。如果成长照应这个回环,我们会活得更洒脱而有意义。
作者从小渴求新知,追求自由,立志拯救受苦受难的人民,为了追求他心中那个不太清晰却十分美好的前程,他迈力地积极探索。但成长中的人的招架能力毕竟有限,各种各样的思潮向他涌来,而他也越来越发现真正的生活现实。浩浩人流中的大多数人都遵循着狭隘的生活准则,先进分子的努力甚至不堪一击,他被卷入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的纠缠中,他在这个旋涡里情绪波动,惊恐莫名。纷繁的意念冲撞着他,无论如何也抓不到真正的要点,他觉得我就像被什么人拖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让我饱览了大千世界的假、丑、恶,我受够了。这种混乱竟让他下了自杀的决心也许永远的退出是的解脱但他没有成功,他还要活下去,并且要好好地活。几乎每个人都有陷入混乱甚至濒于崩溃的时候,告诉自己,这不是终点,耐心坚持,耐心同周围的环境交流,总会找到突围的出口。
没有不止息的风,就看自己能不能顶风前行。穿过这段恶劣的天气,就迈上了成长高楼的新一层。《我的大学》作为回忆性的自传体小说,故事情节简单,并且很明显,小说的内容和结构的组织与安排没有经过谨慎细致的构思揣摩,仿佛缺乏一定的有机性和完整性,然而,正是这些看上去存在的缺陷焕发着强烈的感染力,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作者用简洁优美的言语勾勒他的成长片段,在其中我们感到浓浓的真实和那些在灰色的环境中闪耀出的感人的光辉。成长的过程不是像白杨一样由时间直直地拉离地面,也不像瀑布一样清清爽爽地径奔幽深的潭底。如果说人的思维是草,那么,成长就是这株草的幼芽在时间与空间里蜿蜒招展的结晶。
成长在短时期内真的不具有有机性和完整性,尽管理想是牵引成长的一条线,它存在,但不清晰,甚至辽远而迷茫,有好多闪光的片段散落在这条线之外。只有当回首时,在得与失、喜与忧的反复回味中,我们才会真真切切地听到自己拔节的声响,仿佛一条绳子自然而然地拉直。这部书是1923年完成的,此时作者已55岁。对于一个投身革命且年过半百的人,用笔真切地再现少年时代的生活,他笔下流出的全是记忆的精华,含着倔强而又谦诚率真充满智慧的气度。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心总被某种东西激荡着,思维的火花一次比一次闪亮,我不能抑制自己,我要留住这些火花这些成长的箴言。我感到很幸运在上大学之前接触了这部书,又在大学的实际生活里反复地体会其中的意味。它们对我是如此地重要,我要赶快留住它们,并把它们献给同我一路成长的人。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篇四】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海的女儿》是一则爱情故事吗?有可能。那么她仅仅是一则孩子们喜欢的童话爱情故事吗?不一定。当然,这则故事最打动人的一定是小人鱼那纯洁而又崇高的爱情观。
每次重温《海的女儿》,我便愈发感激安徒生,感谢他为我们的心灵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栖息地。虽然这是一个让人伤心落泪的悲剧,但给那些依旧默默固守美好价值观的人以无比坚强的信心:这个世界上仍然有一种崇高的东西值得我们去相信,去盼望。
在小人鱼公主身上,让我们找到了一种寻觅已久的率真品质。这种感觉在我们生活的年代里显得那么珍贵,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如嗅芝兰,久久回味而唏嘘不已。小人鱼有五个姐姐,她们喜欢的是“用她们从沉船里所获得的最奇异的东西来装饰她们的花园”。而小人鱼喜欢的却是“像高空的太阳一样艳红的花朵”和“一个美丽的大理石像”这尊石像代表一个美丽的男子。和几位姐姐们喜好追求物质享受相比,她要追求的却是光明和爱情。当她遇到了自己深爱的王子,并且费尽周折救起了落海遇险的他之后,自己却“远远地向海里游去”,“好使谁也看不见她小小的面孔”。她并没有想让王子感激自己从而最终爱上自己,只是“决不能让他死去”而宁愿让自己“非常的难过”。
她的爱是不求回报的!她的母亲告诉她,只有人类才有一个“不灭的灵魂”。小人鱼公主却始终对爱怀有坚强的信心,仍旧要“牺牲一切来争取他和一个不灭的灵魂”。她的想法那么单纯:“为了和他在一起,我永远牺牲了我的声音”。“我要照看他,热爱她,对他献出我的生命”!小人鱼打动我的还有她的善良。当老巫婆告诉她“当你穿过我的森林回去的时候,如果珊瑚虫捉住了你的话,你只须把这药水洒一滴到它们的身上,它们的手臂和指头就会裂成碎片,向四面纷飞了”。可小人鱼认为没有这样做的必要。当王子把另一位公主误认作当初救他的人,并且最终与其订婚后,她知道自己的幻想破灭了,自己也将会在婚礼后的第一个早晨变成海里的泡沫。在那个宣布订婚的晚上,“她知道这是自己看到他的最后一晚。为了他,她离开了家庭,交出了自己美丽的声音,每天忍受着没有止境的苦痛,而他却一点也不知道”,她在舞会上依旧“笑着,舞着”,因为她不想让心中深爱的人不开心!她最终没有听从姐姐们的劝告,“她把这刀子远远地向浪花里扔去”,“再一次把她模糊的视线投向这王子,然后她就从船上跳到海里,她觉得她的身躯在融化成为泡沫”。为了所爱之人的幸福,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也正是小人鱼公主的善良所在。小人鱼有美丽的皮肤、美丽的眼睛、美丽的声音、美丽的身材,还有美丽的心灵。她追求的不是外表的美,而是要拥有永恒的灵魂。
这则故事为什么偏偏要以悲剧收场?我在《夜行的驿车》一文中找到了答案。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安徒生曾经无奈地拒绝过一位美丽女子的爱情。他想,如果自己让这种爱燃烧起来,那么他的心将容纳不下它。这爱会给他带来那么多的苦恼和喜悦、眼泪和欢笑,他是没有力量去经受住它带来的种种变化和意外的。他生怕因爱情,让那五彩缤纷的一连串童话黯然失色。他告诫自己:“只有想象中的爱情才能天长地久,才能永远围有一圈闪闪发亮的诗的光轮。”此后,他和那位女士再没见过面,但是终生互相思念。无怪乎安徒生逝世前曾对一位青年作家这样说道:“我为我的童话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我要说,是大得过分了的代价。为了这些童话,我断送了自己的幸福,我错过了时机。”安徒生正是为了对人类的热切的爱而牺牲了自己的爱情。
安徒生究竟因为什么而如此热爱人类?读了安徒生的自传《我的一生》,我们就会一目了然。安徒生是穷苦人出身,一生都在为穷苦人说话。他同情那些身遭不幸的人,为他们点燃黑暗人生里的一盏盏路灯。他虽然在年轻时饱受苦难的折磨,但在晚年时他却说“我一生的经历宛如一幅浓艳的、美丽的油画舒展在我眼前,激励着我的信仰。我感到我是幸运之子,有那么多高尚、心肠好的人都曾深情地、诚恳地待我。那些辛酸、悲惨的日子本身也就孕育着幸福之芽!当我们朝着上帝奋进时,心酸与痛苦在消失,留下的就是一片美好的风景,人们把它视为阴暗的天空中的一道五彩缤纷的彩虹。我这一辈子的经历将向世界证明,有一位可爱的上帝,是在指引着万物去完成美好的心愿。”安徒生原来是出于自己首先是被爱了的深切感受,才会借着童话这个载体,不断向我们播撒爱的讯息。《海的女儿》这个沉重的爱情悲剧实际上正是寄托了安徒生本人对人间深切的爱!
小人鱼追求的就是“灵魂”!“在三百年以后,你就可以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不灭的灵魂。”安徒生的另一篇童话故事《光荣的荆棘路》所表述的;“人类啊,当灵魂懂得了它的使命以后,你能体会到在这清醒的片刻中所感到的幸福吗?在这片刻中,你在光荣的荆棘路上所得到的一切创伤,即使是你自己所造成的,也会痊愈,恢复健康、力量和愉快……这条光荣的荆棘路,跟童话不同,并不在这个世间走到一个辉煌和快乐的终点,但是它却超越时代,走向永恒。”
《海的女儿》揭示生命的意义:追求自己的“灵魂”人与人之间充溢着真善美的爱!爱是一扇窗,打开后既有春风,也有秋雨;爱是一盏灯,驱散黑暗,温暖心灵。少年人会从爱情里找到爱,中年人可以从友情中发现爱,老年人能够从亲情中感悟爱。爱之伤不在于因爱而受苦,而在于不再相信。爱之痛不在于有所失去,而在于不再盼望。爱的意义不在于为自己得到,而在于为他人奉献。爱的内涵,付出了才会懂得。爱的全部奥秘,就是永远的相信并对此永生不悔!
【篇五】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这本书是由中国回族女作家,霍达在1988年发行的一部畅销小说,后被原作者改编成同名电影。本书主要写的是一生爱玉如命的玉匠师傅韩子奇曲折的人生故事。韩子奇从最初跟随穆斯林巴巴一起奔赴穆斯林圣地——麦加的路上,行至北京玉品制作人梁亦清奇珍斋时,因同为穆斯林相怜相惜,在奇珍斋暂作休息。为梁师傅制作玉器的精湛手艺深深折服,因不小心摔碎了梁亦清做的玉碗而立下志向拜梁亦清为师,通过跟随师傅3年精心研究学习,加上他自己的聪慧和悟性,最终练得了与师傅一样的制玉手艺。后梁师傅因一件未完成的“郑和下西洋”大件玉器制品突然殁去。梁家突发变故,奇珍斋被老谋深算的“汇远斋”老板吞并。为了抵债,不得已将奇珍斋转给落井下石的汇远斋老板。韩子奇为了报仇潜伏到“汇远斋”当了学徒。
3年后,学成归来的韩子奇出于报师恩和重振奇珍斋,娶了梁师傅的大女儿璧儿,挑起了梁家的重担。经过十年苦心经营奇珍斋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天星。后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至伦敦。妻妹冰玉因情感受挫,不顾姐姐反对执意离开,与姐夫一起前往英国。在伦敦,亨特的儿子奥利弗爱上了冰玉,但奥利弗在伦敦大轰炸中不幸丧生,冰玉在孤独、伤心的情况下爱上了韩子奇,并生下私生女新月。
战后一同回国,姐姐君璧不容母女俩,冰玉决定带女儿远走他乡,韩子奇苦求,留下女儿。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之间产生爱情,因楚老师系汉族,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而天星也因母亲的心计所使,没能和自己喜欢的同事结婚,而娶了新月的同学,当发现时,一切晚矣。新月红颜薄命,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及新月一家悲痛欲绝。哥哥,嫂子挑起了家里的担子。后来韩子奇,梁君璧相继去世,韩天星也有了一双子女。多年以后,冰玉回来了,但一切都也已经物是人非。
至此,整个故事留给读者一片唏嘘。无疑,这本书讲述的是真正的悲剧故事。我的心在为韩之奇与梁冰玉之间的真爱无果难过;为天星与同事之间的恋情因其母阻挠致使爱情夭折伤心;更为韩新月与楚雁潮的真爱无终而悲痛。不由令人慨叹:爱情虽万般美好,但其在诸多现实问题面前均变得无足轻重。这本书里的故事如此,现实中也更是如此。唯美的东西往往如昙花一现,不会久远,一旦遇到阻力便化做烟消云散;相反那些平淡无奇的东西则恒久弥香。
合上这本书后,我的泪水淌满两腮,心,久久不能平静,一直在为韩新月的早逝而深感遗憾和痛惜。韩新月,这朵聪明、漂亮、尚未盛开、浅尝爱情滋味的花骨朵儿,刚入北大不久,便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最终如冬日一朵还未绽放的花儿,被命运的狂风骤雨给摧残得过早凋谢了。我之所以哭,是因为她生命的短暂,初尝人生爱情的甜蜜,生命便迅速枯萎败落。正所谓:花开未盛时,殒落令人伤,不禁令人惋惜连连。
细想之下,也没什么可哭的。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终极意义又在哪里?无非有信仰,有精神世界的追求,无愧于自己的内心。佛曰:人生下来就是受苦的。生老病死皆自然规律,早逝也未尝不是另类痛苦的解脱。世间一切都是无常变化,这是宇宙人生之规律。但世人不识这种规律,追求永恒:希望身体、家庭、婚姻、事业、爱情等等皆永恒,事实上世间没有一样永恒的东西。因而,不用祈求什么永恒,珍惜身边现有的美好就好。
这本书的另一大看点是作者关于穆斯林葬礼仪式的重笔描写,韩新月的葬礼上,先是由其姨母代替其母为其“小净”、“大净”作净仪:即用清水为亡人净身洗礼,亦称“浴礼”,俗称“洗埋体”“埋体”即亡人遗体;接着穿克凡:即亡人净仪后穿的殓衣;三是作殡礼:殡礼,阿拉伯语称作“者那则”,即为亡人向真主祈祷的集体礼拜,俗称站“者那则”。最后是殡埋:殡礼结束后,就将亡人抬至墓地,下土落葬。穆斯林有抬送亡人的美德,一般由男性穆斯林集体肩扛,送至墓地。穆斯林认为抬送亡人可以消去自己的罪过。
从这些描述我似乎有些明白宗教信仰的魔力所在。曾经几年前,我曾前往青海塔尔寺旅游时,看着那些身着普通衣衫的淳朴藏民,上至须发皆白的老人,下至几岁的顽童,无论年纪大小,皆极尽虔诚地三步一跪、四脚朝地匍匐的情形,当时我真的无法理解,一种信仰竟可以与人的精神融为一体,那该是怎样大的魔力?自此,我终于理解,人活着,总是要有一种追求和信仰做精神支柱的,而这种信仰和追求就是人活下去的灵魂和动力。
总而言之,霍达写的这本《穆斯林的葬礼》书,人物形象丰满,故事情节曲折,虽然至始至终贯穿了人生的诸多悲剧,但依然令人一旦捧起,便手不释卷,是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篇六】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孙悟空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文学形象。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白话版《西游记》,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痛苦;当孙悟空被唐僧赶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猴王,我们为他感到不平;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我们又对他十分敬佩。
记得那时候看电视时,当看到这些动人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那时,大家难免有些小失落。直到五百年后,观世音菩萨将他放出,让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时,我的内心中仿佛是雨后天晴、彩虹初现一般在初夏未至的那个夜晚如花般绽放出喜悦与惊喜。
孙悟空不但拥有着翻天覆地、令众神折服的本领,也有洞察一切、明察秋毫的双眼,还有一颗忠心护主的决心——虽然他只是一只猴子。以上种种原因,使孙悟空在我心中的地位超过了一切人物,甚至是我热衷的水浒传中的打虎英雄武松。
相比于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变化、炉火纯青的棍法、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的本领,更令我信服的是他无拘无束的内心。
小说最令我刻骨铭心的情节是大闹天宫,其原因只是因为孙悟空忍受不了众神对他的鄙视与贬低,因此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会,惊得那玉皇大帝、天兵天将、四大天王、四值功曹、五方揭谛、九曜星君、二十八星宿纷纷赶来擒拿妖猴,可无奈被孙悟空打得一个个败下阵来。后来,孙悟空与二郎神斗的昏天黑地,大战了三百回合之后,一直难分胜负,太上老君一见成了僵局,掏出乾坤圈一砸,正好砸中了孙悟空的头。当时,孙悟空被砸晕捆了之后心中一定很不爽:说好的单挑呢,你们神仙怎么一个比一个没有信用,怎么还带高空抛物呢!
将孙悟空绑回家后的玉皇大帝,经过一阵窃喜后取而代之的是无可奈何,因为那孙悟空乃女娲补天遗落下的仙石所孕育,无论什么办法都无法令他烟消云散。之后,太上老君提议拿去炼丹炉中火化,没想到不但没烧死孙悟空,还练成了火眼金睛,又在天宫闹起一阵腥风血雨。
他并没有畏惧所谓的权威,面对千百万天军时也丝毫没有胆怯,而是迎难而上。也许在别人看来是鸡蛋碰石头,但孙悟空非要试试看这所谓的强权能有多么的不可撼动,他的这种义无反顾的反抗精神在我稚嫩的内心中撑起了一片高傲的蓝天,点缀上了一片片不可描述的颜色,我相信这种色彩是只有孙悟空才会有的,也是他别具一格的特色。
《西游记》曾经是禁书,也许因为孙悟空象征着当时的平民,而玉皇大帝所统治的天界象征了皇上的政权。平民也想有“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皇上一看,不得了了,你区区一介匹夫还想*朕的权威,真是不得了了,所以对其是极其打压,让这部名著如同怀才不遇般落寞了一段时间。但这丝毫不影响文学人士对它的喜爱,这宛然也象征了一种“孙悟空精神”。
《西游记》开创了一种新的时代,一种人人平等,皇帝轮流做的时代。同时,也为当时身处迂腐的明政府统治的穷苦人民们打开了一座新思想的精神殿堂,解脱了人们的精神灵魂的束缚。孙悟空的反抗精神更是使当时的人们心中燃起斗争的火焰,在那个强权统治下的时代中造成了广大的影响与巨大的文学成就。虽然当时的君主宦官们极其反对孙悟空这种反抗精神,但是那些正直、不与明朝政府同流合污的人们却极为赞颂。
对于《西游记》中的神仙们我是带着批判的眼光来看的。为什么世界上会有神仙这种事物?为什么天下万物的生死都要由神仙来掌管?有人会说:“因为世间万物都是神仙造出来的啊。”但孙悟空不是,他是从石头中蹦出来的。
对于妖来说,有人会厌恶、讽刺,但我不会,反而还同情他们,因为他们是真正自由支配自己的生灵。无所顾忌,无所忧虑,虽然会做坏事,但我感觉比起天上的神仙把芸芸众生都握在手心的霸道,妖做的事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
神仙对妖极其反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自己不是比妖更加无赖么?披上一层圣洁的袈裟又如何呢?神仙根本就是容不得在他们之外,天地间能有自由行走,不受自己约束的生灵,所以对其疯狂抹杀。
妖是一种具有反抗意识的生灵。孙悟空是妖中的代表,他心中有着那么一股倔强劲。
但是,好景不长,在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的孙悟空,受观音点化,踏上了取经之路。到这里之后,《西游记》中再也没有开篇时那么热血沸腾了。
在孙悟空身上的反抗精神渐渐淡去,最终沦落到成了神仙的保镖,与神仙同流合污。虽然他是为了取得真经,救世济人,但救世济人这些事神仙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做到么?神仙若真是有心,为何要闹这么一出?
大闹天宫后的孙悟空再也没有往日的桀骜不驯,再也没有往日的放荡不羁,再也没有往日的潇洒如云,再也没有往日的不可阻挡、无所畏惧,虽然他依然敢爱敢恨,但确实是落寞了。可能真的是孙悟空累了,他知道再斗下去是没有结果的。
也许世间万物神都可以掌管,但我相信惟独一人可以超脱之外,他就是孙悟空,他不是弼马温孙悟空,也不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更不会是斗战胜佛孙悟空,他是美猴王孙悟空,他是那个曾经的妖王孙悟空,他是以一人之力独挡天界的孙悟空,他是反抗一切的孙悟空,他是不会被一切束缚着的孙悟空!
“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人人都应该拥有追求与奢求的权利,这不只代表孙悟空,也象征如今的我们叛逆的青春。不过,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显得如此生机盎然,如此激情澎湃。
小时候的我日日夜夜都妄想成为像孙悟空那样的人,步入青春时期,才冷不丁的被人告知这一切不过是不切实际的一梦。但我仍旧十分向往那足以搅乱天庭的如意金箍棒,因为在挥出一瞬间的时候——石破天惊,便可让这广阔的天地听到我们渺小的呐喊。
【篇七】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读了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它给我的感触非比寻常。《朝花夕拾》是鲁迅在经受着北洋军阀*和各种敌对势力的压迫是写的。它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
这本书中有10篇散文,每一篇都表达了不同的情感,每一篇都记述了一个故事,令人回味无穷。
第一篇文章叫《狗猫鼠》,作者在一开始就说明自己是仇猫的,好像是作者真的恨死了猫,想把天下所有的猫都赶尽杀绝一般。但在后面的文章中,我明白了作者是在将猫比作当时所谓的“正人君子”,与其说作者是仇猫,倒不如说是憎恶猫的性格和他们的所作所为和当时的“正人君子”一样,“幸灾乐祸,慢慢的折磨弱者”,又“有这么一副媚态”,尤其是“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令人厌恶,强烈讽刺了“正人君子”的行为。又想起幼年时救养一只可爱的隐鼠的遭遇和感受,表现了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阿长与<山海经>》则写了作者小时候与保姆长妈妈的有趣故事,她“生的黄胖而矮”,唠叨,“满肚字都是麻烦的礼节”,还是杀害鲁迅的所爱——小隐鼠的人,却“有伟大的神力”,买来了作者梦寐以求的《山海经》“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做到”,表现了作者对长妈妈的崇敬与真诚深切的怀念。
《二十四孝图》则在一开始就说要“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表现了作者对当时那些反对白话,提倡复古的人的抨击。还为当时孩子们读的书感到可怜,他们想读的书他们却无法得到。这是多么悲哀呀!而作者也对小时候读的《二十四孝图》中的一些故事感到反感,它们将“‘肉麻当做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污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表现了封建孝道的虚伪与残酷,令人发指。
《五猖会》描写了作者小时候对赛会的热切期盼与渴望。好不容易等来一次盛会——五猖会,一大清早就起来,“我笑着跳着”,非常高兴。准备出发时,父亲却逼着我去背《鉴略》,要“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这书虽然可以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然而我一字不懂”,就只是硬生生地背下了,并不理解意思。虽然背下来了,但去看赛会的兴致却荡然无存。这表现了当时封建教育的不合理,不教授儿童所感兴趣的,而是教授儿童所不能理解的,将儿童的天性抹杀掉了,表现了对封建教育的不满。
《无常》也是在描写关于迎神赛会的,它描写了“活无常”这一形象,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概”,“只要望见他,大家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了”。为什么呢?因为他总是去勾摄恶人的魂“鬼而人,理而情,恐怖而可爱”,“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表现了大家对无常的喜爱。奇怪了,这一阴间的鬼,何尝能得到众人的喜爱?倒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公正的裁判在阴间”造成的。这篇文章嘲讽了打着“正义”、“公理”旗号的“正人君子”,令人感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我们学过的课文,至今我都对鲁迅小时候在百草园的生活感到羡慕,而他后来在三味书屋的生活却并没有太多的乐趣。尤其是当鲁迅问寿镜吾老先生“怪哉”是怎么一回事时,寿镜吾老先生的不耐烦以及后文提到的同学们读书时没有停顿,不理解文章的意思都表现了封建教育的不合理,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愿望。
《父亲的病》写了作者儿时为父亲找医生看病的事,写了当时几位“名医”的开方、态度等作风,表现了他们行医不认真,巫医不分,不救人命,只要人钱等令人愤慨的行为,读起来令人又气愤又难过,同时也表现了鲁迅对父亲的爱。
以上七篇作品,讲述了鲁迅童年时代的生活,展现了当时的社会与人们的生活。而后三篇作品《琐记》、《藤野先生》与《范爱农》则表现了鲁迅青年时前往南京、日本求学以及回国后的一些经历。
《琐记》描写了作者因不堪偷盗的流言蜚语,离开家乡前往南京求学。描述了在雷电学堂和矿路学堂的生活,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实在令人惊讶,而且当时作者在读《天演论》时,就有一位本家的老辈认为作者有点不对,表现了当时人们思想的老化以及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作者不顾老辈的反对,仍然阅读《天演论》,表现了作者对新思想与真理的渴求。
《藤野先生》记述了作者在日本留学时与藤野老师的故事,藤野先生对作者并没有偏见,且对作者关爱有加,非常的真诚,这与他在仙台受到当地学生的侮辱与歧视形成鲜明对比,表现了藤野先生高尚的品格,表达了对藤野先生的深切怀念。但在这篇文章中,有一个片段令我气愤无比,那就是在看影片时,日本人枪毙中国人时,日本学生欢呼起来,让我真想揍他们一顿。我想,这也应该是作者最终弃医从文,认为医治人们精神上的麻木远比医治肉体上的苦痛重要得多的重要因素之一吧!
《范爱农》描写了作者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刚开始作者认为他是极其可恶的,因为“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还害怕”但到后来这意见却越来越淡薄,最后终于没有了,最终倒好像生出了些同情与敬意。其实我认为范爱农是一个很有正义感与血性的人。实在令人同情。表现了作者对范爱农这名爱国者的同情与悼念。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对当时的社会又有了进一步认识,更为鲁迅先生所折服,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篇八】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动物世界和人的世界其实是一样的,动物也有着丰富的情感和超乎人类想象的聪明,只是人类总是凭着自己的想法去看待它们,试问,我们有没有真的去了解它们呢?看来,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那些表面上看起来凶残的动物们,与它们建立一个真正友好、和谐的地球。
【篇九】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我巧妙的奉承潜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我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貌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样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十分”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简单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十分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我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我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感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透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一样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感情问题的不一样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思考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厌恶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一样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好处。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我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篇十】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透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到达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感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述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我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取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述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述,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十分自然,跨越了近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一样的手法描述,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样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必须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就应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感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齐,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我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感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感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下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职责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我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感情。他只有婚姻,没有感情。他的老婆务必是能够与他一齐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能够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此刻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是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光自我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是多么的完美。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我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篇十一】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书中几十个狼的故事有机连贯,一气呵成。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有大青马勇敢镇定地独闯狼阵,狼口脱险;有蒙古女人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黄羊,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狗和草原狼的你死我活,不共戴天;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以及小狼非凡的命运和悲壮的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此刻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狼在我的记忆中是凶猛残暴的肉食动物,狼外婆的故事伴随了我们的幼年时代。我们汉语的词汇中关于狼的词语,全是对狼的抵毁和贬低:狼子野心、狼吞虎咽、狼心狗肺、狼狈不堪、鬼哭狼嚎、狼狈为*……看来我们的无知和应试教育让我们对蒙古人崇拜的狼从小就存在着太多的误解和偏见。
狼是狗的祖先,狗却与狼势不两立。如今狗已成为人类最亲密的朋友,但它从此也失去了独立生存的狼性。俗话说狗都改不了,这就意味着狗永远也不能与狼同日而语了。草原上的牛羊强壮了蒙古人的体魄,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品格。我们的计划生育造就的这一代独生子女,生活自理潜力和受挫折教育都很差。他们的时代什么都不缺,他们缺少的只是吃苦耐劳,缺少的是像狼一样的性格和狼一样的精神。儿子津津有味地听我讲小狼的故事,我却多么期望他能有一点小狼的精神。
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群的中的友爱亲情无不震撼着我们的心灵。狼在捕食时表现的确极为凶残,但狼只有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状况下才会攻击牲畜和人。这比饱暖思*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了。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
狼的狡黠与智慧,使它具有天生的军事才能。狼顽强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族职责感,使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三十六计中除了美人计外,说不定其余的三十五计都是人跟狼学的。二战时期纳粹德国在大西洋海底的潜艇绞杀战,解放军出奇制胜的穿插分隔包围战术都是狼群战术的一种。中华民族就是缺少一点点的狼性,当年几个日本鬼子就能扫荡一个县城,赶着几千名老百姓满山跑。有了狼性的民族才不会有羊性的百姓,有了狼性的民族才会有千千万万个黄继光,才会有千千万万个董存瑞。
我们理解了狼性,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就会明白中国近代屈辱的百年历史。狼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能得以生存,这是每一个有危机感的民族应该思考的问题。中华民族在历经磨难,在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我们每个人都会被迫发出狼一样的嚎叫。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的复兴,在这本书里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
狼是脆弱的生态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狼群消失了,多米诺骨牌就要倒塌,与狼为敌的草原狗也会从此衰败。草原上的老鼠成灾,草场会迅速退化,马也变得懒散起来。草原沙漠化了,风吹草低见牛羊就只能变成一种回忆,而牧民也只能从定居放牧改为圈养牛羊。看那一年比一年凶猛的沙尘暴吧,生态已开始失去了平衡。生物的多样性已经被打破,打来打去,打尽了“豺狼”最后遭殃的还不是我们人类自我。
【篇十二】寒假读课外书的读后感
《三国演义》,全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著而成的。由题目可知,这部小说是依据《三国志》写的,但是不向正史那样庄重,而是古代的白话文小说。与《三国志》相比,《三国演义》变得艺术性更强了。下面就把我在寒假读的《三国演义》的感受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真实与虚构
演义与正史的区别就是,演义不是全部真实的,演义是小说。人人都说《三国演义》是七分史实,三分虚构,的确是这样。但是虚构,使用艺术的手法进行虚构,而不是随便那段史实就能够拿来虚构的。比如,关公温酒斩华雄,史书上并没有写这件事。又如,关于单刀赴会见鲁肃,史书上写的是鲁肃单刀赴会见关羽。类似的例子当然是数不胜数。读过之后,稍做分析,可知这些虚构的情节,大部分是为小说描述的一个个人物作铺垫的。因为,如果仅仅是像正史中所说的塑造真实的人物,有些人物就和作者的政治思想观相违背了。而且,作者在虚构的同时,还注意到了情节的合理性、连贯性,而不是生硬的去虚构,这也就是为什么读过之后,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总之,作者在这方面的写作是相当成功的,而且这些情节也表现了作者的一部分主观愿望。
二、神化与丑化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并不完全是真实人物,而是正史经过加工后的人物,这其中就有被神化的人物和被丑化的人物。
被神化的人物的典型代表就是诸葛亮和关羽了。诸葛亮被神化的地方是“未卜先知”,关羽被神化的地方则是“忠”“义”。下面,我想简单比较一下作者为什么着重的神化这两个人。
南宋的理学家朱熹,认为三国之中蜀汉是正统。而朱熹以前的观点,从陈寿开始大部分都是以曹魏为正统。自朱熹之后,君王、大臣、百姓也开始理解朱熹的观点,原因就是这种观点是贴合儒家思想,并能被统治阶级所理解的。罗贯中也是同意朱熹的观点的。所以他神化的人物大多是忠于“汉室”的。这其中,作者又把诸葛亮写成了“智”的化身,把关羽写成了“忠”“义”的化身。这也就是为什么受《三国演义》的影响,道光年间的统治者曾给关羽长达三十余字的谥号了。
至于丑化,基本是对神化而言的。比如周瑜历是英雄早逝,《三国演义》却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忌贤妒能的人。丑化大部分都是为神化作映衬的。
三、人物与线索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如写张飞,第七十回中,作者对张飞使了一个留意眼智败张郃的战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与描述,与此同时又加入了一段诸葛亮与刘备的对话,更显出了诸葛亮的智谋高超。
《三国演义》能够把繁多的人物以及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的恰到好处,就是因为作者在用笔上不仅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还有作者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三国演义》的主线索就是蜀汉政权的建立以及灭亡直至三分归晋的过程,其中有穿插有支线索。如赤壁之战时期,作者是从刘备、孙权、曹操三条线索来展开叙述的。而这三条线索有互有联系,不会在一个章节之中只叙述一条或两条线索,这样交织进行,就会让读者感到很连贯,而不是只读一条线索的冗长与乏味。
四、封建与王道
《三国演义》中表现的一个政治思想观就是倡导典型的儒家思想——王道与仁政。《三国演义》中的一大部分虚构故事情节都是为了表现这种思想。正是如此,作者才大胆的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忠”“义”的艺术形象。
首先是诸葛亮。《三国演义》中描述的诸葛亮,是“忠贞”和“智慧”的化身,个性是作者对诸葛亮的“智慧”,更是用尽笔力,大肆渲染。
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主阶级统治集团中,是一个看问题比较敏锐、处事比较有胆识谋略、能随机应变的人。然而,他之所以具有这些优势,就是因为它重视实践。如,在曹操攻占荆州,领兵南下时,诸葛亮曾向孙权分析当时形势,预计到曹操必败,正是因为诸葛亮在战争之前就已经对敌我双方的优势和弱点作了比较的缘故。又如,诸葛亮敢于使“空城计”,就是因为他对敌我将领的状况做了分析,料知司马懿了解自我“生平谨慎,必不弄险”,从而利用司马懿对自我长期构成的认识,采用了十分“弄险”的疑兵之计,解除了危机。然而,在更多的章节中,作者却把诸葛亮写成了“先知先觉”的人物。如,诸葛亮的几次“夜观天相”,几次“锦囊妙计”。而在“七星坛祭风”,更是荒诞不经的描述。类似的问题,还能够在“巧布八阵图”“班师祭泸水”“五丈原禳星”“定军山显圣”中看到。
关羽也是《三国演义》中着力描述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关羽也从《三国志》中的一名与赵云、黄忠地位相同的武将,变成了《三国演义》中勇猛忠义的大英雄。《三国演义》如此美化关羽,完全是为了提倡封建的“忠”“义”思想。《三国演义》后,关羽就成为完全贴合封建统治阶级理想的人物,关羽在民间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广。明、清的统治者以前几次封其为“大帝”,到处为其立庙。这就清楚的说明,透过关羽鼓吹“忠”“义”的这种描述,是多么适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
此外,也是为了提倡为封建主子卖命,《三国演义》还塑造了一系列所谓“忠臣”形象,如董承、王子服、吉平等等,他们为了尽忠汉献帝诛除“国贼”曹操,“虽灭九族,亦无后悔”。作者把这些人吹捧为流芳千古的模范人物。此外,写姜维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孝道”,写孙夫人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节烈”。由此可知,《三国演义》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是贯穿了作者的社会政治观点的。
这本名著中描绘每个有血有肉的人物笔法令我敬佩,抓住人物个性,突出人物的特点,还巧妙地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手法。故事中“赤壁之战”令我最为激烈,使读者都有身临其境之感,真为作者高超的笔法折服!《三国演义》是一本流传二千多年的历史鉅作,看完《三国演义》之后可以从里面学到了不少历史教训,也从里面认识了很多的历史人物,且书中所阐述的忠诚、礼义、仁德也是我们必须效法的。
读了《三国演义》,我觉得,团结最重要,如果蜀国和吴国一直联合抗曹,也许中国的历史又不一样了。我还知道了,打仗能不能赢,不在兵将多少,关键在于使用谋略,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空城计等,就是的例子。同时,我也能感受到战乱时老百姓最苦,经常为了躲避战火而逃离家乡,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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