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会计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

副标题: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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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文档大全网整理“西咸新区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办,管委会各部门,各驻区单位,各学校,各医院,沣东集团,沣东控股: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18〕50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在开始继续教育前,应先登录“陕西会计”网,找到“陕西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开始”板块,完成信息采集。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式

  (一)公需科目

  会计人员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自行完成省人社厅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2018年规定的公需课分别为《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文明发展》。

  公需课学习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会计人员可在人社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基地参加面授学习,面授学习任意选择两个科目即可;也可登录省人社厅“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jxjy.xidian.edu.cn)参加网络学习,网络学习须全部学完三个科目。

  (二)专业科目

  西咸新区财政局于9月28日至30日、沣东新城财政局于10月18日至20日分别举办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按照省财政厅学分计量标准,以上培训均可全部折算计入本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

  三、新城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

  公需科目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自行完成省人社厅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专业科目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可按照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自行完成学习教育,参加省财政厅举行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完成学分认定记载。

  (二)有条件的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也可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将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安排等资料报送沣东新城财政局备案。培训完成后各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应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完成后将考试成绩、人员名单、试卷、答题卡、照片、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沣东新城财政局审核认定后进行学分记载。特别注意,考试期间必须由沣东新城财政局进行监督巡视工作,否则视为无效。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2018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科目表》中自行选择学习科目,所选科目学分合计不少于60学分。如完成省人社厅规定的共需科目学习,视同取得30学分。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见《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衔接

  补学2017以前年度(含2017年)继续教育的,应在《科目表》选择补学年度之前(含)发布的学习科目(如补学2016年度继续教育,应选择2016年以前发布的科目),科目学分按照原学分标准计算,即年度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已经完成学分登记的科目,不再重复计算学分。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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