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大圣_2017贵州安顺市紫云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7人】

副标题:2017贵州安顺市紫云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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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7贵州安顺市紫云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8月17日。©文档大全网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2017年下半年笔试考试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紫云自治县2017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招聘57名。各招聘岗位及学历等条件以《紫云自治县2017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为准。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本省户籍(截止2017年8月15日户籍在贵州)或本省生源尚未就业的人员,学历要求在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省外户籍尚未就业的人员,学历要求在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水利专业和护理专业岗位的考生,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限本县户籍(截止2017年8月15日户籍在本县),提供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进行资格复审。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安顺市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生须持服务地县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本县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考生限在本县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任职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及以上,任职时间按截至2017年8月15日止计算,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不限专业,限报考本县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考生须持本县乡(镇)党委出具当选及任职期满一届及以上(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经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本市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本市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部队所在地双拥办出具的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证明(原件)和本人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5、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本县户籍考生,提供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18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书。如实填写《安顺市2017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8月17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结束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县招聘办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2017年8月17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8月18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8月19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5日9:00至8月20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


五、笔试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本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未完成笔试科目考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需按照《招聘简章》报考条件的规定提供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县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紫云自治县2017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书》,面试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聘办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 + 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招聘办备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8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18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文件精神,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紫云自治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除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聘用后均需到所属的乡镇贫困村驻村服务至2020年12月31日,服务结束后再回原聘用岗位工作。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51-35239308


    监督电话:0851-35233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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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紫云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一览表


    2017年第三季度安顺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表


2017贵州安顺市紫云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7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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