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来宾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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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广西来宾人民政府获悉,2021年广西来宾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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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2年第2号),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在来宾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月1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在来宾考区报考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来宾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司法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来宾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共有5个,其中,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忻城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4他个放宽地方(金秀瑶族自治县、象州县、武宣县、合山市)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到来宾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来宾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来宾市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来宾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来宾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来宾市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向来宾市司法局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已取得B类或者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需办理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时需交回原证书。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法律职业资格分类:A类,客观题考试成绩为180分以上,主观题考试成绩为108分以上;C类,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有一个阶段考试成绩放宽或者两阶段考试成绩均放宽的。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遵守国家、自治区、来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申请日期前14天,申请人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自觉预防流感、新冠肺炎等疾病的传播感染。

  (二)从境外返桂、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申请人,需提前至少24小时致电来宾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报备。申请人须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节假期返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3号)的要求执行。

  (三)申请人进入来宾市司法局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接受三码联查,三码无异常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

  五、咨询方式

  来宾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772-4236208、4222576。

  现场受理申请材料地点:来宾市司法局二楼209号(来宾市新侨路560号)。

  现场受理申请材料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来宾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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