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 导语】2020年广东佛山市选调生招录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评公告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选调生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评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公告》和《广东省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资格审核和面试等工作事项公告》,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此次招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审核
(一)审核对象
1.拟入围面试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
2.警察职位预备递补考生。鉴于往年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报考我市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考生,遵循考生自愿原则,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4的比例扩大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人数范围。
对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须签订《佛山市2020年度选调生和急需紧缺专业公务员招录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和《考生知情同意和书》(自行下载打印,签名后作为资格审核资料上传),拒不签订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资格。该类考生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3.其他预备递补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招录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各职位超过规定比例以外且笔试成绩合格、排名靠前的考生可采取自愿的原则,在所报考职位出现面试人选空缺时参加递补考生的资格审核。
(二)所需材料
1.选调生职位: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广东省2020年选调生及定向港澳选拔公务员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下载并在报名人员栏亲笔签名,若信息有误,直接在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在修改处按上指模后上传,下同)、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对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通过司法考试等有要求的,须上传相应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另需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急需紧缺职位: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通过司法考试等有要求的,须上传相应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定向港澳职位: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广东省2020年选调生及定向港澳选拔公务员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以及放弃面试的,招考单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审核程序
资格审核(含递补资格审核)在12月12日至12月17日期间进行,资格审核采取省公务员招录系统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审核对象须12月16日下午4:00前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审核资料,未按时上传审核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招录部门于12月16日下午5:3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核。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招录部门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下午4:00前,逾期不予递补。
审核对象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招录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并对照本人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时在系统上报。如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变动的,须及时与招录部门联系。
未列为审核对象的考生,也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招录部门的递补通知,如联系不上或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对材料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体能测评
报考我市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安排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体能测评相关事项另行公告,届时请考生留意佛山市公安局(http://fsga.foshan.gov.cn/)和佛山组织工作(http://www.fszzb.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核合格(报考警察职位的还须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2.面试安排:全省面试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至31日。佛山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后期将在省公务员招录系统佛山考区公告栏、佛山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做好面试出行安排。
(二)体检
1.体检对象: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安排: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一般安排在我市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2天内组织进行。
请考生密切留意省公务员招录系统佛山考区公告栏、佛山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网上公告,做好体检准备。
五、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757-83303809、83380827、83380853。各招录部门联系电话见http://www.fszz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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