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汕头市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工作问答(小学入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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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今年小学适龄儿童何时开始报名?如何报名?报名的流程如何?如何知道自己是否预报名成功?

  答:2023年7月8日至12日可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南方e校通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招生服务”,再点击“汕头招生报名通道”,选择“金平区”,再点击“小学入学报名”,进入“金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小学报名页面,按户籍归属、房产所在地、居住地、服务范围等相关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同时选择一所服务范围的公办学校及自愿填报若干所民办学校,确认资料无误后提交。初审通过后,符合公办小学学位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会收到系统推送的信息,按照信息指引在平台预约具体现场审核材料的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等待公办小学分批录取。

  不符合公办小学学位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在初审后,会收到系统推送的信息,告知家长已取得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的资格,但是不符合条件参与公办小学学位安排。

  2、网上预报名时,上传错相关佐证材料怎么办?

  答:家长在进行网上预报名时,填妥所有资料和志愿、上传完佐证材料后,申报资料处于可修改状态,家长可以继续对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校对。如需修改资料,则点击“修改”按钮,可重新修改资料、上传资料,待确认无误,不再更改志愿意向后,再点“提交”。点击“提交”后,才完成预报名,没有点击“提交”的,视为没有预报名。

  预报名后,申请人可实时登录预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因资料上传有误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家长可根据审核意见于7月12日前登录预报名系统补充材料,进行资料完善并重新提交审核。7月12日后将不再接受适龄儿童补充完善资料。

  3、错过网上预报名怎么办?

  答:因特殊情况错过网上预报名时间的本区户籍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户籍等证明,经区教育局核准,按户籍所在区域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4、网上预报名时,可以选择多少个学校?

  答:家长在登录“金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录入适龄儿童的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家长所选服务范围匹配相应的公办小学,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预报名一所公办学校。同时,适龄儿童家长在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收费标准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可以同时自愿选择填报本区民办学校(最多不超过8个志愿)或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市直1个、区外1个)志愿,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自愿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的,不影响公办学校学位的申请。

  5、金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申请户口所在地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公办学校学位?

  答:金平区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户籍地以外的其他金平区域有房产的,可以在服务范围选项中选择其户籍地以外拥有的其他房产地址,按照第三批次的条件进行学位申请。

  金平区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户籍地以外的其他金平区域没有房产的,只能申请户口所在地服务范围的公办学校学位。

  6、户口迁入金平区的时间长短对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是否有影响?

  答:符合第一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的“人户一致”条件的,户口迁入时间在招生工作开始前迁入均有效。

  符合第四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的,根据类别不同具体迁入时间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①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主为父母,但父母未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有效房产证明或持有的为住宅性公寓证明),户口迁入我区(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

  ②适龄儿童在亲属处落户,且户籍地址与其亲属所持的有效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户口迁入我区(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

  ③适龄儿童与户主属其他/非亲属关系且户口迁入我区(学校服务范围内)二年以上(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参与本批次学位申请。本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如少于或等于服务范围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多于服务范围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如果摇号结果未被录取,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就近统筹安排到其他小学第四批次录取完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④寄户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我区(学校服务范围内)不满以上对应年限的,属于学位申请生,可回原户籍服务范围学校报名或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就近统筹安排到第四批次录取完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小学。

  7、同一适龄儿童是否可以同时在不同区县之间进行学位申请?

  答:每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在本市其中一个区县进行学位申请,已在其他区县预报名申请学位的,无法在金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如出现多区申请,一旦核实,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在金平申请学位的,可以同时自愿选择填报1个市直民办学校志愿和1个区外民办学校志愿并参加摇号,被摇中的取得相应区县民办学校学位资格。

  8、非金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在金平区申请学位?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金平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参与第五批次学位申请:

  ①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一年以上(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以父母居住证地址及持有年限为依据)有效居住证及一年以上社保(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居住地址(以居住证为查验依据)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社保缴交单位在金平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②本市外区户籍在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一年以上(报名地址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及租住地所在居委会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在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为查验依据)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一年以上社保(自2023年6月30日倒推计),社保缴交单位在金平区范围内;

  ③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属申请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的非金平户籍适龄儿童;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参与本批次学位申请。本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如少于或等于服务范围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多于服务范围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如果摇号结果未被录取,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就近统筹安排到其他小学第五批次录取完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自己选择就读其他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非金平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待公办小学一至五批录取完成后有空余学位调剂安排时,按条件申请报名,也可自愿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参加民办学校随机摇号,经摇号摇中的取得相应民办学校学位。

  9、对于今年户口所在地址的学校服务范围有所调整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时有何变化?

  答:该类适龄儿童家长在登录金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写完相应资料和上传完佐证材料后,自行根据户口所在或房产所在选择相应服务范围的公办学校,含原服务范围的学校及新列入服务范围的学校,家长可以在两者之间选择一所学校进行预报名。

  10、如何知道自己被什么学校录取?

  答:各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金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将向家长推送信息,告知家长孩子已被某所学校录取,同时也将通过平台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告知家长到录取学校报名时间等相关事项。在组织入学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校内显著位置公布招生结果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或校讯通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

  11、在金平区可以申报哪些本区民办、市直民办学校和区外民办学校?入读民办学校是否需要缴交学费?学费多少?

  答:在金平区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可以自愿填报本区有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每名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8个本区民办学校志愿,具体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中附件7。除此之外,还可以填报1个市直民办学校和1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志愿,市直及区外民办学校跨区招生计划请查阅“汕头金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汕头市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区(县)招生计划表》。

  入读民办学校需要缴交学费,金平区各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办学地点、招生计划等信息请查阅“汕头金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金平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中附件7及《金平区民办学校办学信息一览表》。

  12、今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中有多种学位,各种学位有区别吗?应如何填报志愿?录取顺序如何?

  答: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中有“民办学位”和“政府购买学位”两种学位,对广大家长及学生来说,两种学位仅是招生计划数和每学期所交学费金额的不同,其他没有任何区别。学生家长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和经济能力自行选择填报。每所民办学校的每种学位视为一个“志愿组”。可以自愿填报市直民办学校志愿1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志愿1个和最多不超过8个本区民办学校的志愿(民办学校志愿以自愿为原则,可不填满或不填)。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先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民办学校摇号先后顺序为:本区民办——市直民办——区外民办。被本区民办摇号摇中的,将不再参加市直民办、区外民办摇号;同理,被市直民办摇号摇中的,不再参加区外民办摇号。

  民办电脑随机摇号,都是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则:所有的“志愿组”都是先录取第一志愿申报该“志愿组”的学生,当第一志愿申报该“志愿组”的学生人数多于该“志愿组”招生计划数,则按招生计划数摇号录取第一志愿申报该“志愿组”的学生,摇号录取完这些学生后已无剩余学位,则第二志愿申报该“志愿组”的学生将无法被该“志愿组”录取。当第一志愿申报该“志愿组”的学生人数少于该“志愿组”招生计划,则第一志愿申报该“志愿组”的全部录取,剩余学位继续录取第二志愿申报该“志愿组”的学生。各顺位志愿间录取以此类推,哪一顺位志愿录满了,下一顺位志愿申报该“志愿组”的学生将没有机会被该校录取。(同一所学校可能有2个志愿组,例如“XX实验学校”有“XX实验学校民办学位”和“XX实验学校政府购买学位”两个“志愿组”,家长在填报时需区分清楚)。

  13、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需要缴费吗?

  答:在本区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无需交纳任何手续费及费用。家长务必亲自前往有关部门和学校办理小孩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手续,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14、金平区的残疾儿童如何接受义务教育

  答:我区教育部门和学校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属今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金平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经相关评估,可申请就近入读普通中小学校,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本市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学生,应到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如评估结果显示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如果不适应随班就读的孩子可以到我区的存心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也可申请芙蓉小学、大华二小、镇邦小学的培智班。如果家长考虑民办特殊学校,可以到蓝天下特殊教育学校了解具体招生与收费信息。

  15、适龄儿童申请暂缓入读一年级应该如何办理?

  答:我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确需缓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于暑假期间到区教育教育股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医生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家长申请书,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随即入学。

  16、双胞胎、多胞胎报名参加民办小学摇号的,是否能绑定在一起进行摇号?

  答:双胞胎、多胞胎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摇号的,既可以以“绑定”方式参与摇号,也可以以每个孩子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但以“绑定”方式参与摇号的,只有一个报名号,所有志愿统一填报,摇中则一起录取,摇不中则均不予录取。以“绑定”方式参加报名的,监护人应在7月12日前到教育局一楼教育股进行申请,未申请以“绑定”方式参与摇号的,则以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

  区教育局投诉电话: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88634220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区教育教育股:8672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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