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省市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规定如下:
破格申报条件
(一)不具备第六条规定的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须满足以下4项条件中的2项,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资历破格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1.一级杂志发表论文1篇。
2.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在市级以上学会担任本专业常委以上学术职务。
4.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或劳动模范等称号。
其中:对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可满足以下2项条件中的1项:
1.一级杂志发表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
(二)不具备第六条规定的学历(学位)或资历条件,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任现职期间还须满足以下6项条件中3项,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资历破格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1.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1篇。
2.排名前2位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在市级以上学会担任本专业委员以上学术职务。
4.获得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或劳动模范等称号。
5.近3年内在市级以上医院担任护理部主任、副主任。
6.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25年以上。
其中:对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可满足以下2项条件中的1项:
1.二级以上杂志发表论文2篇,或SCI收录论文1篇。
2.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