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我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含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3年菏泽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hzcrby.cn/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09:00-7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7月20日11: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的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压缩包。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或撤销报名信息。报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或撤销。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10:00—7月20日10:00。
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格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用人单位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网络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我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的,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7日11:00—7月20日14: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须立即登录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7月20日11:00前及时联系招聘单位。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3年菏泽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笔试和面试使用)。
笔试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四)计划核减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1:3的招考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视情况公告调整。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实有达到笔试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报名网站)。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交纳70元考务费,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网上缴纳。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含2021、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层次高者优先,有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hzcrby.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名制管理。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传染病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5556912;地址:菏泽市句阳路298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菏泽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2023年菏泽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菏泽市传染病医院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