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拟招聘急诊科医师1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急诊科工作,服从科室工作分配。热爱急诊工作,医德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或急诊医学专业。
(四)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内科、外科、急诊、重症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有急诊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政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张家口市第一医院(东院区)教学楼五楼516房间。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招聘方法
考生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统一闭卷答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按成绩排名,择优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等,面试满分100分。
(三)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张家口市第一医院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聘用待遇执行我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六、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如出现报名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身份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13-2104106
0313-2104110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