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招聘# 导语】2021江苏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77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09:00~10月13日16: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人事考试”栏目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986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10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资格条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人事考试”栏目。
1.报名、照片上传:2021年10月11日09:00~10月13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
2.资格初审:2021年10月11日09:00~10月14日16:00。
4.缴费确认:2021年10月11日09:00~10月1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0月18日9:00~11:3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符合本公告规定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办法
01、07、08、11、19、22、28、29、34、38岗位由笔试、资格复审、技能考试和面试组成,其余岗位的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1.参加笔试对象。岗位报名成功人员。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21年10月24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2021年10月20日09:00~10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试当天须佩戴口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内容见附件3《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书》。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由崇川区卫健健康委员会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栏目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技能考试)资格。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技能考试)资格,被取消面试(技能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下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三)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对象。01、07、08、11、19、22、28、29、34、38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实践操作能力等。
4.技能考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面试
1.面试对象。01、07、08、11、19、22、28、29、34、38岗位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其他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有技能考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综合计算。
其他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计算。
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川区人民政府“人事考试”栏目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劳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在规定的时间未办结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
1.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资格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9088026。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30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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