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2021年宁夏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副标题:2021年宁夏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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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21年宁夏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8月10日-8月20日,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10月17日,缴费时间为8月10日-8月2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1日-10月17日,具体详情如下: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它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四、报名事项

  我区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现场资格审核。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9:00至8月20日17: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

  全区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1)7660000、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2)2012599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53)2033664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0954)2662806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955)706392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须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准确无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并妥善留存用于资格审查。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4.考生。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考试机构将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核,对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收回合格证书,伪造证件的违纪人员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请报考人员报名前浏览相关规定。

  (二)网上缴费。2021年8月10日9:00至8月23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缴纳考务费,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0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5元,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40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21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9:00,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拟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五市考试机构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在报名后向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581248565812484158124842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五)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生要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名,切勿轻信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考试机构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 过”等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为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考前14天内,报考者要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6日

2021年宁夏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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