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具有高中部和九年一贯部两个校区。因工作需要,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将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面向全国选聘事业编制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详见《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公开选聘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考7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选聘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下同)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
②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报考8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符合《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职位要求。
(二)其它要求
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1月2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于2016年11月29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三、如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引进的要求,则以公开选聘的方式引进,引进的要求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工程实施办法》(详见附件3),符合引进要求的报名人员,需填报《深圳市大鹏新区引进(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4,可从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dpxq.gov.cn/下载),经认定为的,享受相应待遇。
四、下列人员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市人力资源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其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者,不得报考: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聘用的资料的;
(3)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职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报名方式有以下3种:通过本人现场报名、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可从大鹏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dpxq.gov.cn/下载,一式两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场报名时验原件;邮寄、电子邮件报名的,在面试当天验原件);
(3)报考7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报名时验原件;邮寄、电子邮件报名的,在面试当天验原件)。
2.现场报名、邮寄报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人事科;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新区管委会公共事业局人事科1208室,邮政编码:518119。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755-28333192。
3.邮寄报名只接受邮政EMS邮寄方式(不接受非EMS快递);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以上材料分别扫描后(报名表的“本人”一栏必须本人手写签名后再扫描,建议用PDF格式扫描件),把扫描件压缩打包并按照“报考选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后,发送至ggsyjrsk@dpxq.gov.cn。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9日(邮寄报名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根据报名情况经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同意,对其报考岗位进行调剂,统筹安排。
(五)确定面试人选
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选列入考察对象人选,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七、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请大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示7天。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本次选聘的职员须在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选聘进入大鹏新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11月2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6年11月2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报考年龄:在《岗位表》“符合选聘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75年11月29日之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70年11月29日之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的,即1965年11月29日之后出生。
(四)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用人单位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递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同意后,从面试入围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五)本次选聘对进入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贴。考生在面试当天结束后,向补贴审核处的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城际间的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食宿票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并结合交通、票据,确定具体补贴金额。若考生未能在面试当天提供票据或无法提供票据原件的,将不能获得补贴。若考生提供的票据起始地点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始发地不一致的,将以两者较低的始发地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由个人签字确认,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标准:广东省内深圳市外500元/人;广东省外1000元/人。
(六)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考生咨询电话:0755-28333192,0755-2833343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1.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2.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3.深圳市大鹏新区“鹏程计划”工程实施办法
4.深圳市大鹏新区引进(选聘)报名表
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11月28日
1.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2016年广东深圳人大附中深圳学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