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招聘# 导语】2021广西玉林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招聘北流市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5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流市人民医院和北流市中医院均隶属于北流市市直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北流市人民医院成立于1933年11月,医院占地面积197亩,是一所集医疗护理、教学科研、急救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综合性医院、爱婴医院,广西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连续6年位列中国县级百强医院、广西省域30强医院。
北流市中医院始建于1980年,医院占地面积约1万多平方米,是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重点扶持单位,广西首批、全国第二批重点建设的县级中医医院(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国家爱婴医院,是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中医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类别等级
详见《北流市2021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职业或职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北流市政府门户网。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北流市2021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两份留存。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北流市2021年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市直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并交同底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两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
3.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在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证明(报考岗位有需求的提交)。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地址:北流市龙桥北路0009号二楼206、207室人事科教股)。
(三)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同意报考的,由2名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七、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内容包括: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联系电话等,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不少于1:3,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须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才能进行面试。
(五)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加3分。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办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如遇同一岗位2人以上面试合格总成绩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取得中级职称年间长优先。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在玉林市人力和社会资源局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和北流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核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审批
(一)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面试合格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一、聘用及待遇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控制数备案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按国家与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5—6200792(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0899 6222589(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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