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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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 导语】®文档大全网同等学力频道从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关于公布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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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学员: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2023年硕士学位的资格审查已结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见附件1,通过的学员请积极联系导师,确保能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盲审和答辩。


  2.资格审查通过的学员请于11月27日前缴纳学位申请费12000.00(壹万贰仟元整)请通过浙江省财政统一支付平台缴纳,一种缴费方式。学费缴纳完成后可自主获取电子票据,操作步骤见附件2(一旦缴费无法退款,请注意不要重复支付,逾期未缴纳者视作放弃本次资格审查)。如有缴费问题请联系学校计财处:0571-86613578,0571-86613525,杨老师、许老师。


  3.资格审查通过的学员在完成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拟定学位论文题目进行开题。文献综述需交导师评分后(评分表见附件3)保留纸质评分表1份用于归档。


  学位论文开题时间拟定在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于11月30日(周三)前将《开题报告书》(附件4)填写完整并上传至学生服务系统:http://yjsglxt.zcmu.edu.cn/pyxx_new/login.aspx(研究生院网站-学生服务系统-培养管理-开题报告申请,登陆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年月)。开题日期统一填写:2022-12-15,开题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无需参加综合考试人员考试时间、证书号码填写英语统考时间、证书号码。上传开题报告后务必点击右上角“保存”按钮,获得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后退出。一旦缴费必须提交开题报告,请注意提交时间,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本次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及《浙江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2022年11月通过资格审查者,需在2023年12月前完成学位申请阶段所有环节。请谨慎考虑后再缴纳学位申请费。


  附件:(点击查看


  1、202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名单.xlsx


  2、学位申请费缴纳操作步骤.docx


  3、文献综述评分表.doc


  4、同等学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doc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3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yjsgl.zcmu.edu.cn/show/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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