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最新标准:2020下半年四川甘孜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副标题:2020下半年四川甘孜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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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考试# 导语】2020下半年四川甘孜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按照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http://rsks.gzz.gov.cn/newsDetail/25794.html。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5日09:00-17:30。

  地点:甘孜州公安局一楼出入境管理服务大厅(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川信路61号,州烟草公司对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州公安局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及心理素质测试结果,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及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1月27日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http://www.xyxf.gov.cn)、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网”专栏(http://rsks.gzz.gov.cn)公告。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

  2.准考证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

  7.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

  此外,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等(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非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属实、准确和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全,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应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4.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依次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川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不能提供医学报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资格复审场地、面试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836-2868702、0836-287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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