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第一资源。人到苏州必有为!为了全面实施人才战略、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提升人才质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查询。
6、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7、具备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学风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较强科研能力。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14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1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苏州人才网(https://www.szrc.cn),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系统填报。
2.报名时间:6月1日(周四)9:00—6月14日(周三)16:00。
3.报名提交材料:
①系统填报个人信息;
②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扫描件,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任职务、所获奖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奖项或荣誉(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方面: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权威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项目方面:上传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若因本人为项目成员,立项及结项证明中无法体现本人名字的,还需提供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作为项目成员的相关证明。
著作方面: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④附件1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报名要求进行扫描上传。
(二)资格初审:6月1日9:00—6月16日16:00。
三、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内(主要考察考生学历专业情况、岗位匹配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情况等);
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超过1∶3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专业能力考核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通过报名网站查询,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https://www.szrc.cn)网站公示。
四、资格复审
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面试
本次高层次人才的面试采用专业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人才网(https://www.szrc.cn)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617679。
九、本《公告》由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2-6861916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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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苏州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suzhou.gov.cn/jsszhrss/gsgg/202305/219717e994804554afcb91e49f491e69.shtml